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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5-2027年)

发布日期:2025年5月 发布机构:山东省委、省政府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5-2027年)》,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再加力,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加快建设农业强省为目标,以乡村振兴片区为抓手,全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

发展目标

到2027年: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特征更加鲜明、内涵更加丰富,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东部沿海城市、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诸城模式""潍坊模式""寿光模式"拓展创新,"五个振兴"全要素协同推进。

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强省基本建成,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二、持续优化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格局

(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优化乡村功能和空间布局,全面统筹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差异化引导小城镇发展,合理引导乡村人口向县城、小城镇集聚。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落实"人地钱挂钩"政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二)推进村庄规划建设

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村庄类型,科学确定发展目标、方向、重点和规模,分类稳妥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短期内难以判断的村庄,留足观察和论证时间,重点保障基本民生需要。依据村庄规划统筹考虑区域内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和农业生产,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

(三)优化完善区域布局

按照"区域协同、带状示范、点上突破"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四区三带多点"的乡村全面振兴区域布局:

胶东率先发展区

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5市,发展海洋经济、高效农业和农文旅融合产业

中部优化提升区

济南、淄博、泰安、东营4市,发展都市农业、城郊农业、智慧农业

鲁南全域突破区

临沂、枣庄、济宁3市,培强山区特色经济、滨河临水经济、农文旅经济

鲁西加速崛起区

德州、聊城、菏泽、滨州4市,打造"齐鲁粮仓"核心区

三、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

(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坚决扛牢粮食大省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大力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区域性整建制"吨粮"、"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稳步提升粮食产能。

到2027年,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亿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2。

(五)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深入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加强蔬菜、食用菌标准化基地建设,推进老旧果园更新和现代果园建设,发展林下经济和立体复合种植。加快沿黄肉牛肉羊、胶东半岛和鲁西肉禽、鲁中生猪、济南都市圈奶牛等产业高地发展。

(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完善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升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农业应急救灾物资储备。

四、扎实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塑强产业化经营优势

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振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其他经营主体一体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着力培优培强一批领军企业。鼓励农民兴办合作社,支持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推动农民合作社登记服务便利化。

(八)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培育一批产业链"链主"企业。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九)培优培强乡村特色产业

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好品山东"金字招牌。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到2027年,乡村旅游收入达到2500亿元。

(十)深化农业开放合作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挥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等平台作用,提升农业对外合作水平。支持农业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五、培养造就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

(十一)育好用好乡村本土人才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积极培育乡村工匠等人才。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培养农技推广人才。

(十二)广纳人才服务乡村发展

支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回乡参与建设,鼓励引导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退役军人参与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人才到基层服务。

(十三)优化乡村人才发展环境

依托涉农园区打造一批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园,支持涉农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设涉农专业,健全涉农高等教育体系。

六、繁荣兴盛乡村文化

(十四)提升乡村精神风貌

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文明实践展示带(区)、综合体。

(十五)重塑乡村文化生态

建好用好基层文化阵地,加强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联动高效运转。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农民丰收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系列活动。

(十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组织开展齐鲁特色文化研究,传承创新儒家文化,推进孔子学堂、尼山书院规范化建设,推动儒家文化进乡村。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加强红色展览馆、纪念馆、革命旧址修缮保护。

七、高标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七)强化乡村振兴片区建设

持续深化抓村连片推进路径,选择位置相邻、功能相近、产业相融的村庄连片规划建设。根据村庄规模、分布情况等,合理确定片区面积、覆盖村庄和人口数量,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集中连片、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片区内村庄整体提升。

(十八)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城乡交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一批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强区域水网互联互通,构建山东现代水网。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十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二十)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八、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二十一)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坚持党建引领,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德治作用,推进乡村诚信建设。

(二十二)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县级党委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责任,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协商议事机制。深化村级党组织"跨村联建"。持续推进过硬党支部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二十三)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全面落实村党组织、村委会职责任务清单,健全村级组织规范运行机制。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智慧乡村治理平台。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

九、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新

(二十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二十五)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用足用好各类乡村振兴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二十六)加强改革创新协同推进

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全省用水权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推进全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集成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十、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二十七)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乡村全面振兴。

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