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烟台市
海洋经济
烟台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初稿)
2026年4月
目 录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要求 1
(一)发展现状 1
(二)面临形势 3
二、总体思路 6
(一)总体要求 6
(二)基本原则 7
(三)发展定位 8
(四)规划目标 9
三、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打造海湾经济烟台样板 10
(一)“一核”引领 11
(二)“四带”联动 11
(三)“九湾”赋能 13
四、推进港产城协同互促,打造现代化枢纽强港 16
(一)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及智慧管控能力 16
(二)增强航运物流服务能力 17
(三)统筹港产城功能布局 18
五、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培育“海上新烟台”新质生产力 18
(一)巩固海洋战略安全产业 18
(二)优化提升海洋优势产业 21
(三)培育壮大海洋新兴和未来产业 24
六、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突破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壁垒 26
(一)健全海洋科技创新技术体系 26
(二)优化海洋科技创新资源配置 27
(三)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28
七、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持续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30
(一)提高海洋资源空间管控能力 30
(二)持续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31
(三)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 32
(四)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33
八、稳步拓展海洋开放合作,打造环渤海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33
(一)推进海上互联互通建设 33
(二)拓宽海洋开放合作领域 34
(三)建强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 35
九、加快海洋经济改革创新,健全建设海洋强市体制机制 36
(一)完善陆海统筹机制 36
(二)推进海洋依法治理 36
(三)优化海洋金融服务 37
(四)强化海洋安全治理 38
十、保障措施 39
(一)加强组织协调 39
(二)健全实施机制 39
(三)营造良好环境 39
烟台依海而生、向海而兴,海洋资源丰富,海洋产业门类齐全,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良好。“十五五”时期是烟台市全面建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关键时期,也是全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新时代“海上新烟台”的攻坚期。为进一步明确“十五五”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依据《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覆盖烟台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陆域、海域和海岛,规划期限自2026年至2030年,展望到2035年。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要求
(一)发展现状
海洋自然资源禀赋优越。烟台市管辖海域面积1.16万平方公里、约占山东省的1/4,海岸线长1071公里,海岛230个、约占山东省的2/5,海岛总面积68平方公里,近海渔业生物品种200多种,有捕捞价值的100余种,主要养殖品种包括海参、鲍鱼、扇贝、牡蛎、对虾、海带以及名优海水鱼类,是全国重点渔区和优势水产品主产区。
海洋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十四五”以来,烟台市海洋经济保持稳健增长,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9%以上,2025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位居山东省第2位、全国沿海地级市前列,相比2020年名义增长50%以上,占全市GDP的26.9%,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黄渤海新区、芝罘区海洋功能优势不断增强,龙口获批全省首个海洋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岛获批全国首个海上经济开发区—“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全市海洋经济发展布局不断完善。
海洋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海洋战略安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2025年,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206万吨,现代化海洋牧场数量和水产苗种产量位居全省首位,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和海水淡化日产能力分别位居全省第一位和第二位,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56万标箱。海洋优势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蓝鲸”系列超深水双钻塔半潜式钻井平台代表了世界海洋钻井平台设计建设的最高水平,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2025年全年接待游客突破1亿人次,全省单体投资最大工业项目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式投产。海洋新兴产业不断壮大,高质量建设了“海洋生物功能分子应用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和“渤海湾海洋微生物药用种质资源库”。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海洋科技高能级平台不断扩大,海洋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四五”以来,累计争取6个项目(团队)入围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蓝色人才专项,入围数量居全省前列。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成功获批。海洋科技创新成果不断取得突破,累计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6项,新一代深远海一体化大型风电安装船、全国首艘海上火箭发射船、明波水产名贵海鱼规模化人工繁育技术入选山东省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截至2025年,东方航天港成功保障我国固体运载火箭21次海上发射任务,累计发射卫星133颗。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以来,烟台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连续多年稳定在90%以上,八角湾、长岛庙岛诸湾、四十里湾入选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龙口岸段、海阳岸段、蓬莱湾入选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长岛国家公园成功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南北长山岛群、大黑山岛、砣矶岛获评全国首批“和美海岛”。推出全国首笔“海草床、海藻场碳汇贷”、全省首笔“海洋牧场物联网贷”。“海域立体分层确权改革”入选省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
海洋开放合作迈向更高水平。高质量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冷链物流基地,累计开通国内外航线104条,发行欧亚班列490余列,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个港口实现互联互通。高层次交流、高水平海洋合作深入推进,成功举办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世界海参产业博览会等。东北亚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论坛暨2022中国海洋经济论坛成功举办。“中韩联合增殖放流活动永久举办地”成功获批。深化烟台与大连“双城联动”,积极融入胶东经济圈发展,莱阳—莱西一体化发展先行区获批建设全省首个区域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海阳-莱阳-即墨海洋产业联动区围绕丁字湾区域规划衔接、产业协同、交通互联、生态保护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
(二)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具备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的诸多有利因素。海洋在畅通内外连接、重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海洋开发走向公海大洋,海洋观探测能力持续提高,信息获取丰度和频度大大提升,国际竞争与合作交织碰撞。全球海洋科技创新版图向融合、绿色、智能方向加快重塑,空天陆地高科技下海趋势凸显,发达国家在水下无人系统、深海探测、海洋生物医药领域加大战略布局。深海极地作为战略新疆域,成为大国博弈新的竞争高地,深海资源开发、塑料污染防治等国际规则制定进入关键时期。围绕“深水、绿色、安全”等热点,美欧日等持续在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利用、高端渔业、绿色航运等方面加大投入,抢抓海洋经济发展竞争主动权。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我国海洋经济实力稳步增强,海洋经济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海洋强国正进入全面加快建设的新阶段。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专章部署“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明确提高经略海洋能力,突出深海开发和海湾规划。当前,我国健全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进程不断加快,产业协作、区域协同局面初步形成,涉海企业在高新技术应用、科技创新投入、品牌意识等方面进一步增强,海洋产业逐步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势头显现,建设海洋强国具备良好的支撑基础和诸多有利条件,将为烟台培育海洋经济新动能提供强大支撑。
从省内看,山东始终把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把建设海洋强省列入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海洋强省重大实践,凝聚全省加快海洋强省建设合力,深入实施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构建全省向海发展新格局。同时,山东省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省委、省政府明确加快构建济青烟“三核引领”发展格局,支持烟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全市海洋经济、区域协调等新优势加快形成,将带动战略科技力量、示范牵引项目、先行先试政策集聚落地,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机遇。
从烟台看,当前,烟台站上万亿级城市新起点、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各种积极因素加速集聚,内生动力、市场潜力和要素支撑能力更加强劲,有基础、有能力、有条件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拥有国家、省战略叠加赋能优势,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是黄河流域重要港口门户城市,是连接胶东半岛与辽东半岛的重要枢纽,拥有陆海双向、辐射内外的广阔发展空间。拥有自贸试验区等高能级平台先行先试优势,烟台片区制度创新成果国家级数量全省第一,将海洋经济作为重点领域,不断开展政策试验,为海洋装备制造、海洋金融、航运服务等创新发展带来机遇。拥有较为完整的现代海洋产业门类、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高素质海洋人才队伍和企业家队伍,将为海洋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同时也要看到,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全球海洋发展总体面临安全形势趋紧、生态保护趋严、国际竞争趋热的严峻挑战。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亟待完善,海洋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部分海洋关键核心技术仍存在“断供”风险。全省新旧动能转换还面临较大压力,产业链创新引领不够,陆海产业联动不足,海洋新兴产业培育缓慢,海洋强省建设还需更上新台阶。我市海洋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相对不足、资源环境约束依然趋紧、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水平有待提升,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海洋强市仍面临多重挑战。
二、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海洋强省及市委市政府海洋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作贡献”使命目标,向海洋要生产力、求新增长点,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环节,持续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海洋经济高水平开放合作,强化提升海洋经济治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奋力推进新时代“海上新烟台”建设,为建设海洋强国和海洋强省、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贡献烟台力量。
(二)基本原则
陆海统筹,高效协同。坚持以陆带海、以海促陆,促进陆海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要素配置、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全方位协同发展。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协同发展,优化沿海区域空间布局,推动海洋资源高效利用。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快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推动海洋经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促进海洋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发展,鼓励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产业更新,融合发展。推动海洋产业技术跨界应用和业态融合,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船舶制造、海洋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提升海洋经济整体质量和效益。
生态优先,人海和谐。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统一,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海洋经济发展全过程,优先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态修复等绿色产业,严格控制海洋污染,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推动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积极扩大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深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深化一带一路区域合作,重点加强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在海洋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化与国内沿海城市及内陆地区合作,促进海洋经济要素高效配置。
(三)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充分发挥烟台市海洋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依托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挖掘未来发展潜力,聚力打造新时代“海上新烟台”,在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工装备制造、海洋文旅、海洋新能源、海上航天、海水淡化、海洋矿业等领域实现新突破,建设现代化枢纽强港、国内一流“蓝色粮仓”建设引领区、全球海工装备制造高地、特色鲜明的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城市。
现代化枢纽强港。发挥港口的核心战略资源优势,推动烟台港由物流枢纽港向综合服务港转型,加快构建港产联动、港城融合发展新格局,打造联通内外、辐射周边的现代化枢纽强港。
国内一流“蓝色粮仓”建设引领区。依托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加快深远海渔业进军步伐,推进水产种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和智慧渔业,推动海洋渔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引领“蓝色粮仓”建设。海工装备制造高地。聚焦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与青岛、威海建立常态化区域合作机制,加强深海装备总包建造技术、海洋智能装备核心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海工装备制造全球竞争力。
特色鲜明的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推进文旅品牌建设,高质量开展城市文旅品牌推介,发掘烟台仙幻、海防、海港、美食、冰雪等文化内涵,提升烟台海洋文化核心竞争力。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城市。推动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力争海洋新能源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探索海洋生态管理新模式,加快推进建设国际零碳岛,打造海洋生态文明样板。
(四)规划目标
到2030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力争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26%左右,其他具体目标如下:
表1 烟台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5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责任单位
海洋综合实力
1
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7*
6*左右
预期性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
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6
≥26
预期性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3
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
5.4
6
预期性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重点海洋产业
4
水产品产量(万吨)
206.9
220
预期性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5
海水淡化日产能力(万吨/日)
30
33
预期性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6
海上风电装机容量(万千瓦)
221.7
500
预期性
市发展改革委
海洋科技创新
7
涉海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88
120
预期性
市科技局
8
常态化海上发射能力(颗/年)
34
45
预期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海洋开放合作
9
港口货物吞吐量(亿吨)
5.4
5.8
预期性
市交通运输局
10
年接待游客总量(亿人次)
1.08
1.68
预期性
市文化和旅游局
11
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额(亿元)
2630.3
3100
预期性
市商务局
海洋生态文明
12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96.2
达到省级管控标准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13
自然岸线保有率(%)
38
达到省级管控标准
约束性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4
海洋自然保护地面积(公顷)
28000
达到省级管控标准
约束性
市林业局
注:①带*的为5年平均增长数据。②〔〕内为5年累计数。
展望到2035年,全市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海洋经济和科技水平跻身全国前列,现代化枢纽强港建设基本成型,向海开放格局初步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海洋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打造海湾经济烟台样板
按照陆海统筹、突出特色、生态优先、区域协同原则,推动形成“一核引领、四带联动、九湾赋能”的海洋高质量发展格局。
(一)“一核”引领
突出莱山—芝罘—福山—黄渤海新区海洋经济核心引领作用,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化工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科研教育等产业。丰富海洋旅游业产品,打造滨海黄金海岸旅游带,丰富太平湾沿线海上休闲运动、水上娱乐项目及海上旅游线路,推广山海城港交互式旅游产品。依托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韩华海洋工程(山东)有限公司、烟台铁中宝钢铁加工有限公司、烟台万隆真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引进上下游相关企业,加快提升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建造和项目管理水平,持续支持芝罘湾海工装备产业基地发展,建设世界领先的海工装备产业基地。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推进芝罘湾港区亚太绿色汽车循环产业园、烟台港现代港航服务业园区建设,推动国际货运代理等航运服务业和保税物流等临港物流产业集聚。重点发展绿色石化、高端化工新材料等,推进万华百万吨乙烯装置改造。完善海洋科研教育体系,持续完善黄渤海科教园区建设,加强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和海洋专业技能人才培养。
(二)“四带”联动
蓬莱—长岛北部海洋经济发展带,重点发展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化工业。做强“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加快创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强化水产良种基地建设,推进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培育休闲渔业等新兴业态。持续打造“长岛旅顺渤海列岛游”“庙岛湾海上游”“黑山岛登岛游”“观鸟生态游”等海上特色旅游线路。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依托蓬莱相关产业园,加快船舶与海工装备服务平台等项目落地,强化山东省海上风电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高端聚烯烃材料低碳化生产,推动海洋化工业绿色化发展。
牟平—高新海洋经济发展带,重点发展海洋渔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科研教育、海洋新能源产业。进一步扩大海上牧场规模,发展渔业观光体验、休闲垂钓等休闲渔业,提高水产品加工能力,发展以扇贝、牡蛎、海参等本地大宗水产品为原料的水产品加工业,调整近海养殖结构,推动海水养殖向深远海拓展。依托烟台高新区产业基础和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创新联合体组建,开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分离及新药研发攻关。支持烟台高新区产教联合体、烟台市海洋工程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搭建“政行企校研”协同创新平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海上风电装备自主研发与制造,推进海洋新能源多元发展,提升储能能力,积极探索海水制氢、波浪能、潮流能等开发利用。
海阳—莱阳—栖霞南部海洋经济发展带,重点发展海上航天产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强化海上发射能力建设,提升空天信息服务能力,推进“东方慧眼”时空智能遥感星座建设,高标准推进海上发射、星箭制造、空天信息、低空经济、航天文旅等产业发展。加快海洋旅游业融合发展,发展山海游等文旅产品,发展休闲游钓产业,培育优质工业旅游目的地。推进建设“水产种业硅谷”,推广近海生态立体养殖模式,探索发展深远海养殖方式,推动水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打造“海阳牡蛎”“海阳蛤蜊”等特色水产品牌。积极引进海工装备制造项目,推进海工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
龙口—招远—莱州西部海洋经济发展带,重点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矿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渔业、海洋化工业。提升龙口港铁路集疏运能力,重点服务铝矾土、煤炭、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散改集”和“重来重去”运输。推动海洋矿产资源勘探与高效开采,加大招远—莱州海域金矿资源勘探力度,扩大资源储备规模。聚焦深海、智能技术等领域,发展深海钻井平台、海底掘进装备、轻量化装备等,引进智能化勘探、选矿设备,提升勘探开采智能绿色化水平。依托中集来福士龙口制造基地,集聚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及关联配套企业,带动零部件加工、运维配套服务等协同发展。推动种业创新与生态养殖深度融合,推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构建,建设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莱州科研基地,完善海之春海湾扇贝良种场建设,推进优质海水鱼工厂化循环水苗种培育车间建设。发展海洋高端化工及新材料,以炼化一体化产业为核心,建设绿色石化产业基地。
(三)“九湾”赋能
以滨海城镇发展为重点,推动芝罘湾、四十里湾、蓬莱湾、丁字湾、龙口湾、莱州湾、套子湾、庙岛湾、金山湾九大海湾联动发展,着力建设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
芝罘湾。建设海上世界总部经济区,集聚跨国公司、海洋龙头企业、航运服务机构与金融机构。深化中集来福士海工装备智造产业园、冰轮能源装备智造园区、烟台未来自动智能数字绿色液压产业园,加快芝罘湾港区大宗干散货转港经营,整合滨海黄金旅游岸线资源,规划建设太平湾水上运动中心,推动太平湾-烟台山综合风貌提升,打造彰显烟台山海城港魅力的城市核心海湾与国际会客厅。
四十里湾。推动牟平医药健康产业园等高能级平台打造烟台蓝色“药谷”,依托石药集团烟台生物医药高科技产业园、中韩产业园牟平片区等,建设东部滨海休闲度假与海洋科技创新集聚区,依托中集集光海洋科技(烟台)有限公司、中集零碳智造产业园等,打造海上新能源综合利用试验基地,打造科创引领、生态宜居、文旅融合的标杆海湾。
蓬莱湾。加快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高端海缆北方产业基地建设,高标准推进蓬莱东港区建设,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蓬莱(金沙滩)旅游度假区的引领作用,向西开发西海岸“双鱼戏珠”岛产业集聚区,打造具有国际吸引力的仙境海岸核心海湾。
丁字湾。推动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加快起势,建设东方航天港、万华海阳绿电产业园、莱阳清洁能源基地,推动形成胶东半岛重要的新型能源与装备制造集聚区,建设商业航天海上发射科创综合体,打造科技感强、绿色化程度高、未来感突出的新型海湾。
龙口湾。高标准建设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龙口中集来福士高端、绿色、智能超大型散货船、超大型油船、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大型LNG运输船、高速客滚船等船舶产业园区建设,加快LNG液体化工码头、南山游艇码头建设,形成国内一流的能源中转基地和临港化工集聚区,打造产业实力雄厚、港产城深度融合的重点海湾。
莱州湾。推进中国北方海洋种业繁育基地建设,提升莱州港疏港铁路等基础设施水平,高标准建设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探索建设绿色矿业示范区,打造以资源高效利用和陆海联动发展为特色的海湾。
套子湾(八角湾)。以海洋经济区、科教创新区为核心,重点建设国际招商产业园、中韩/中日合作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构建“科技引领+产业融合+要素赋能”的海洋经济发展新范式,打造海洋科创策源、国际开放合作、高端服务集聚的创新型海湾。
庙岛湾。推动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打造现代海洋渔业产业集聚区,推进“百年渔俗、千年妈祖、万年史前、亿年地质”的“百千万亿”特色海洋文化工程,积极探索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应用场景,高标准推进蓝碳监测与评估创新工作,打造生态优美、绿色低碳、文旅兴盛的岛群生态海湾。
金山湾。推进金山湾新材料产业园、职教科创区建设,完善教育、科研、居住、休闲、康养配套,打造产教深度融合、产业特色突出、宜居宜业宜游的海湾。
四、推进港产城协同互促,打造现代化枢纽强港
发挥港口和海湾的核心战略资源优势,提升港口航运设施、技术、服务能级,建设高效协同、智慧绿色、疏运通达、港产城协同的现代化枢纽强港。
(一)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及智慧管控能力
提升港口基础设施能级。以完善大型化专业化码头泊位、深水航道、防波堤、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配套设施为重点,打造“一港十区”现代化港口基础设施体系,推动芝罘湾港区、烟台港西港区、龙口港区、莱州港区、蓬莱东港区等重点港区配套工程建设,论证推进烟台港西港区铝土矿储运集散中心工程。健全港口集疏运体系,完善烟台港不同港区间的铁路、公路网络,推进集疏港铁路向堆场、码头延伸,加快与干线铁路衔接,打通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
加快智慧绿色港口建设。实施件杂货专业化码头、矿石专业化码头、商品车滚装码头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启动建设集安防、监控、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港口智慧管理平台,推动港口自动化码头大型设备的5G连接模块应用。完善港口LNG加注、岸电标准规范和供应服务体系,建设LNG供应储运基地,探索建设绿色甲醇、绿氢等清洁能源加注设施。鼓励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和拖轮等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二)增强航运物流服务能力
优化航线与运力结构。支持日韩出口中亚、欧洲货物在烟台集拼,开辟日韩海铁联运大通道。加密日韩航线,打造烟台、东京、大阪、仁川、平泽“五港联动”的东北亚物流通道。做强东南亚至大洋洲及印度洋通道,深化“东南亚精品航线”,加密至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航线,拓展电子产品、热带水果、橡胶等双向流通,推动国际航线网络向东盟主要国家拓展。巩固烟台港对非贸易第一港、全球最大的铝土矿中转基地地位,扩大对非班轮业务,打造以中国—几内亚铝土矿全程物流体系为主的中非双向物流通道。加强港口和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高效衔接,增加“齐鲁号”欧亚班列发行数量。加快推进与内陆城市拓展海铁联运中转通道,力争实现海铁联运服务拓展至沿黄沿线主要城市,持续推进小清河海河联运,积极引导适水货源“弃路走水”。
积极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拓展航运交易服务、航运金融保险服务、船舶检测、保税及燃料加注等高附加值航运服务。聚力壮大供应链头部企业,扩大“一单制”“一箱制”、电子单证应用范围,依托电子提单开展抵押融资业务,打造区域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提升离岸航运融资和资金结算能力,完善航运期货品种体系。吸引国内外机构在烟设立航运金融保险服务机构,开展船舶融资租赁等特色业务。探索开展航运再保险业务。大力发展燃油、清洁能源、淡水、物资等船供服务,设立船供物资专用保税仓库。
(三)统筹港产城功能布局
加快芝罘湾港区、蓬莱东港区和烟台港西港区规划实施,视项目建设进度适时推进大宗散货、客滚、集装箱等业务搬迁。优化港区、堆场、物流园区、疏港通道、管线、停车场等布局,巩固提升石油化工、矿产品保税混配、汽车制造、粮食加工、木材贸易、风电设备、临港物流等优势临港产业,推动临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培育“海上新烟台”新质生产力
聚焦海洋产业重点领域和环节,以巩固海洋战略安全产业、优化提升海洋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和未来产业为方向,协同发展海洋服务业,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链条完整、创新引领、绿色安全”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建设海洋强市提供坚实产业支撑。
(一)巩固海洋战略安全产业
1.海洋渔业
实施“蓝色良种”。做强现代渔业核心种源,着力培育虹鳟、绿鳍马面鲀等一批深远海高值适养品种,引进和选育鲑鳟、黄带拟鲹、石斑鱼等高附加值养殖品种,开发萱藻等特色栽培品种,打造中国北方海洋种业繁育基地。推进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速推进中国海水鱼(北方)活体种质资源库建设,积极推进中华鲟海水保种基地建设和牟平三文鱼苗种繁育基地建设。
优化海水养殖模式。稳步推进海水养殖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渔业发展集约化、工业化和智能化进程。大力推进海水育苗、工厂化养殖车间设施升级和海水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波士顿龙虾、帝王蟹等国际高端海产品暂养基地,推动优质养殖技术与水产新品种落地转化。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等技术模式。依托省深海鱼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项目,以海水虹鳟为突破,发展三文鱼产业,打造海水虹鳟养殖生产基地。
打造生态型海上牧场。加强仿刺参、皱纹盘鲍、单环刺螠等本土特色物种生境保护,优化放流物种结构及空间布局,建立科学规范的增殖放流体系。坚持“远近协同、产业融合”探索海上牧场融合发展模式,支持长岛打造功能多样、业态叠加、价值链延伸的现代海上牧场产业集群。
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推动海水产品结构向精深加工转型,大力发展即食休闲食品、水产预制菜及功能性食品,做大做强水产加工领军企业。推进市域内渔港基础设施升级,全面提升渔港在渔船避风、物资补给、渔获吞吐及防灾避险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能力,实施“智慧渔港”建设工程,推进绿色渔港建设,引导渔港区由传统捕捞基地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渔港经济区转变。深入实施“品牌强渔”战略,打造中国北方最具影响力的海洋食品品牌之都。开展“烟台海参”品牌振兴计划,推进“烟台扇贝”、“烟台海肠”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建设,搭建“互联网+”新零售平台,充分利用全媒体矩阵,讲好烟台渔业品牌故事,打造特色企业产品品牌。
2.海水淡化产业
扩大海水淡化规模与应用场景。稳步推进海水淡化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持续提升海水淡化水利用规模。因地制宜推进淡化水作为市政供水应急备用水源。鼓励沿海新建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的新增用水优先考虑使用海水淡化水,有序布局莱阳核电、招远核电、海阳核电等一批海水淡化项目,推进烟台万华等重点海水淡化工程项目稳定运行,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标杆工程。鼓励沿海工业园区内企业配套自建或通过第三方投资建设海水淡化厂和专用输水管线,在满足企业自用水的同时,支持企业探索以“点对点”方式向周边用户供水。保障长岛海岛民生工程平稳运行,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中小型海水淡化项目,满足海岛日常及应急用水需求。加强海水淡化装置在海上大型船舶和海上牧场平台应用场景,推动海水淡化应用于海上养殖、旅游、风电工程作业等,提升海上自主淡水供应能力。
提升海水淡化装备制造能力。以万华化学、金正环保、招金膜天等企业为依托,推进海水淡化反渗透膜组件、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核心材料部件国产化,推进海水淡化核心材料装备国产化,重点突破膜法和热法海水淡化用关键装备系列产品制造技术及小型化、单兵、便携式海水淡化装置。
3.海洋矿业
落实国家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持续做好海洋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综合评价等工作,推进招远-莱州海域金矿资源绿色开采,积极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加强重要矿产资源保护,推动尾矿等资源化利用。
4.海洋新能源产业
支持海上风电、海洋能等规模化、商业化发展,打造海洋新能源示范引领高地。深入挖掘半岛南、半岛北海洋能源潜力,坚持海风与海光协同、近海与深远海并举,积极推进海洋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探索开发潮流能、波浪能,稳步开展海上(滩涂)光伏发电,提升海洋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效能。支持海洋新能源与海水淡化、海洋牧场、海洋观测、石化等行业融合发展,支持长岛、莱州湾等海域建设多功能海上综合体,集成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水淡化等功能,打造“蓝色粮仓+绿色能源”示范基地。支持长岛建设“海上能源岛”,以长岛西侧国管海域235万千瓦海上风电为主体电源,布局制氢、算力中心等产业。鼓励开展海上风机、海上光伏装置与海洋能发电装置集成开发、同场开发。探索发展冷能冷链、冷能发电、数据中心冷却、空气分离、低温养殖等综合利用场景,规划建设黄渤海新区、龙口冷能利用业态。
(二)优化提升海洋优势产业
1.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完善海工装备产业链。重点围绕海洋油气装备、海洋矿产装备、深远海养殖装备、海洋能源装备、海洋环境探测装备,强化总装等优势环节,补齐研发设计、配套服务等薄弱环节,依托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中集零碳智造产业园等重点项目,打造形成以成套海工装备为核心、以关键配套为支撑、以链条式服务为特色的产业集群。积极争创省级“工赋百景”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
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升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液化天然气浮式生产储卸及再气化装置、深海油气水下生产系统等装备研发能力。聚焦深海油气开发装备,如半潜式钻井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等,研发深海探测、海洋观测等装备,推动海工装备向高端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发展新一代坐底式、半潜式、全潜式等大型深远海智能养殖网箱和大型养殖工船。着力提升风电机组关键部件生产和整机总装水平,加快大功率风电设备研制及产业化,推动建设国内领先的兆瓦级风电核心零部件研制基地。开发智能浮标、海洋探测传感器、潜水器、无人水面艇、海洋观测船等产品。
2.海洋船舶工业
以高端、绿色、智能为方向,调整优化船舶产品结构。快速提升超大型散货船、超大型油船、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大型LNG运输船、高速客滚船、高科技远洋渔船等产品的设计建造水平。加快研发新一代双燃料环保船、电动船舶,突破低碳燃料供给系统集成、船舶动力系统智能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系列化绿色船型品牌产品。推进智能船舶的研发制造,提高船舶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交付运维等全流程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工厂建设。进一步提升船舶配套能力,重点发展船用新型动力系统、甲板舱室设备等关键设备,做强电线电缆、管系泵阀等通用器材,布局船用高端钢材、高端耐蚀铜合金等“卡脖子”材料替代研发基地。
3.海洋文旅产业
打造海洋文旅产业发展新格局。擦亮“仙境海岸游”品牌。沿“仙境海岸”廊道,重点实施崆峒胜境、烟台山文化艺术创作街区、蓬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蓬莱湾游船夜游等项目,提升蓬莱(金沙滩)旅游度假区影响力,打造“国潮生活”芝罘湾、“时尚生活”八角湾、“神仙生活”蓬莱湾,培育“湾区文旅生活”新范式。“一岛一品”推动崆峒胜境全面开放,加快养马岛整岛升级,巩固长岛5A创建成效,打造仙幻文化岛、网红休闲岛和“零碳”旅游岛。提升“寻仙6、寻仙17”、夜游芝罘湾、山海海洋之星海洋牧场游等产品。
创新“海洋旅游+”融合发展模式。与文化产业融合,深入挖掘烟台海洋特色文化资源,将海洋文化内容、符号、故事融入沿海景区景点,打造八仙文化游、葡萄酒文化游、海防文化游、文化演艺游等产品。与体育产业融合,建设黄渤海新区首座50泊位游艇码头,培育帆船帆板、桨板、动力冲浪板、沙滩排球、海岸骑行等体育消费新业态。与餐饮业融合,讲好‘鲁菜故事’,串联‘吃大鲜’、阿派朗、‘黄渤海之眼’摩天轮、全民大舞台等,形成八角湾文商旅聚集区。与渔业融合,着力发展休闲海钓、渔事体验、渔业观光、渔耕文化、研学科普等活动,在丁字湾、长岛等布局赶海牧场体验区,推出“渔家风情民宿—海珍品宴席—非遗工坊”主题旅游线路。与航天产业融合,推进建设海阳航天文旅综合体、中核山东科技馆等项目,常态化举办近岸火箭发射观礼活动,培育“航天+”度假、研学、培训一体的航天文旅基地。与低空经济融合,在海岛、幸福湾片区、千里海岸线、滨海风景区等地,开发环岛、景区低空观光航线,打造“空中看海景”特色产品。培育海上低空跳伞、海上航拍、海上平台物资配送等新业态。
4.海洋化工业
提升化工产业发展能级。依托裕龙石化产业园、烟台化工产业园、蓬莱化工产业园、莱州化工园区四个临海化工园区建设,形成原油加工、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发展溴系产品、海洋防腐涂料等精细化工产品,打造“原油加工-基础化工-高端材料”产业集群。利用海洋资源开发新型化工材料,积极向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应用领域扩展。打造一流的涉海高端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积极推进海水综合利用项目,拓展浓海水及苦咸水综合利用与深加工,有序扩大氯碱、溴素等产品生产规模,打造高端盐化工产业基地。
(三)培育壮大海洋新兴和未来产业
1.海上航天产业
以海上发射为牵引,吸引固体火箭动力总装、液体火箭总装与动力试车、卫星研发制造等关联产业集聚。依托海阳东方航天港,拓展完善临海发射保障设施建设,加强现有海上发射平台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适配更多型号火箭发射/试验任务。加快推进“东方慧眼”时空智能遥感星座组网部署,深化卫星数据开发应用,支持开放地球引擎OGE系统平台商用版上线运行。高标准建设省级商业航天未来产业科技园。积极培育涵盖航天工程咨询、科技孵化、中试熟化、技术转移转化、产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运营等内容的航天产业服务机构。逐步打造以海上发射为引领,集研发、制造、发射、应用、配套、文旅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商业航天高科技产业集群。
2.海洋生物医药产业
健全海洋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蓝色生命科学城。做强烟台医药与健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等创新载体,打造设高水平科研创新基地和产业技术孵化基地。加快海洋创新医药研发,支持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等开发抗肿瘤、抗感染等海洋药物。加快高端高值海洋生物材料医疗器械的开发利用,重点开发组织修复与再生材料,加快海洋源医疗器械产业化进程。加快开发以海洋不饱和脂肪酸、甲壳素、蛋白质、糖类等为主要成分的海洋健康食品和功能食品。
六、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突破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壁垒
瞄准海洋强国、海洋强省、海洋强市建设战略需求,推动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智慧海洋建设,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海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壮大海洋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一)健全海洋科技创新技术体系
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开展海洋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和保护研究,优化溴素、氯化钾等化学资源提取技术,探索深海采矿机器人、矿物原位分离技术攻关。依托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中集海工院、东方航天港研究院、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生院、烟台大学等机构,布局海洋卫星遥感、海工装备、海洋碳汇、海洋核污染物溯源等科研专项,突破深海探测、海洋运载作业、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等共性技术。突破现代渔业关键技术,加强海洋种质资源库建设,攻克分子育种等核心技术,攻克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与保鲜物流瓶颈。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发展海上风电转化综合开发技术。
推动海洋领域数字化发展。把握科学研究、产业创新“AI+”的变革趋势,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在海洋领域的应用,提升海洋领域智能预警与决策支撑能力。在莱州湾、长岛海域推广5G+海洋牧场模式,推广应用智能投饵机器人、水下监测无人机等智能装备。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海洋牧场、深远海养殖、生物育种等领域的应用,利用数字孪生、AI算法优化养殖策略,建立“渔船渔港智慧化管控平台”。推动虚拟仿真技术在船舶设计、海洋文旅中的应用,探索虚拟海洋牧场管理系统、船舶数字孪生平台。
加快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支持海洋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试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海洋科技中介机构和服务组织,支持高校和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统筹全市涉海科技力量,建立健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常态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跨部门联动保护体系,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动烟台海洋领域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建立“基础研究-中试-产业化”全链条转化体系。鼓励烟台涉海科研平台建立跨区域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成果本地快速转化。
(二)优化海洋科技创新资源配置
搭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烟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等机构与本地企业共建重点领域联合实验室,支持龙口、莱山等园区设立国际联合中试基地,引进海洋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专利技术。支持黄渤海新区科教创新区、黄石湾海洋经济区、夹河·幸福新城科教区建设。建设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沿海区市围绕海洋渔业、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争创省级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围绕渔业全产业链突破,在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布局建设一批海洋生物种业、深远海养殖装备、水产品高值化利用等相关领域研发和中试基地。推动烟台未来产业研究院、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山东省数字渔业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支持“北京大学—万华化学联合研究中心”、东方航天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
健全协同创新生态。加强与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的合作,深化与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山东海洋集团等战略合作。统筹区域科技创新资源,支持海洋科学数据中心与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科研、中试、成果转化与产业孵化创新服务体系。持续加大海洋科技研发投入,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海洋领域集聚,鼓励具有核心技术的头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合作。充分发挥全市海洋资源富集和科技创新领先优势。建立“链主企业+科研院所”创新联合体,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与前沿瓶颈技术的集中攻关。
(三)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强化海洋领域学科专业建设。鼓励有关驻烟涉海高校瞄准前瞻性、颠覆性技术创新领域,大力推进跨学科研究和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依托相关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鼓励有关院所、驻烟高校建设海洋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涉海相关专业。支持本地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内涉海高校联合创办海洋专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开办海洋类职教专业及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海洋职业培训班,形成人才支撑体系。
完善海洋人才培养模式。依托烟台蓝色智谷,打造海洋高层次人才集聚区,加大交叉复合型、工程实践类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技工院校与涉海企业合作,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实行“企业订单班”培养模式,建立胶东半岛海洋人才数据库,推行“双聘制”专家,完善涉海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流动机制。推广“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机制,支持企业参与涉海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形成“需求导向—研发攻关—市场验证”闭环的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精准引才机制。依托省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蓝色人才专项和新时代“双百计划”产业领军人才蓝色领军类专项实施开展海洋人才引育工作。实施“蓝色英才”计划,面向全球引进海洋新能源、海洋信息技术、海洋碳汇、深海科技等领域领军人才,引进国际海洋科技团队。创建中韩海洋人才自由港,实现职业资格互认。
七、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持续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生态护海”,实施陆海污染联防联治,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全面提升海洋生态承载力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提高海洋资源空间管控能力
加强空间规划与用途管控。落实好山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和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海岸带分类分段管控和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和海上旅游开发强度,优化海上养殖及旅游开发活动布局等活动,提升海洋空间治理能力。严守自然岸线保有率,到2030年自然岸线保有率符合省级管控标准。严格管控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完善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实施无居民海岛“清单式”管理,逐岛明确功能定位、管控要求和保护措施。主动对接国家新一轮海洋综合调查,加强烟台周边海域的调查与勘测,科学评价海洋资源利用潜力。
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全面推进对海域水面、水体分别设立使用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动“立体用海”“科技用海”等标准制定,优化海域审批服务程序,提升海域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岸线分区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自然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机制及市场化交易试点。
(二)持续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保护修复海洋生态系统。实施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受损岸线岸滩、滨海湿地治理修复工程,持续开展“一湾一策”综合整治。持续实施长岛、海阳、莱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强化海洋自然保护地管理,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区、海洋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健全海洋生态红线调整机制,实施生态红线区分类管理。加强庙岛群岛海域斑海豹栖息地保护,修复适宜海洋生物迁徙、物种流通的生态廊道。
强化海洋生态监测预警。持续做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构建更加多元的预警监测体系,全面提高预警监测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生物多样性关键区的生态监测和评价,对赤潮、绿潮等生态风险问题开展预警监测。开展海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治理,推进海阳近海浒苔、莱州湾和丁字湾沿岸互花米草综合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趋势预测、生态灾害预测预警和生态风险评估水平。
探索发展海洋碳汇。高水平建设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着力打造长岛国际零碳岛示范样板,推动海岛特色全产业链绿色转型。深入推进长岛、养马岛等区域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探索蓝碳交易、生态补偿等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发挥浮游植物、藻类和贝类等生物的固碳功能,试点研究生态渔业的固碳机制和增汇模式,开展海水贝藻类养殖区碳中和示范应用。推进海洋碳汇方法学与标准体系建设。
(三)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
深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防治。健全“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实施陆海污染一体化治理,支持重点海域开展陆海统筹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海岸带生态保护、海洋污染防治。深入落细落实入海河流总氮“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机制,以渤海区域的黄水河、泳汶河、界河为重点,全力控制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推进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实现工业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开展莱州湾环境整治行动、入海河流“消劣行动”、陆海结合部“净滩行动”。全面落实“湾长制”和“河(湖)长制”,分类实施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和监测监管。推进芝罘湾、丁字湾—烟台段“美丽海湾”建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全覆盖。支持烟台黄渤海新区将八角湾打造成为具有更高水平、国际影响力的美丽海湾。
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海水养殖环境准入,加强海水养殖项目尾水执法监测。推动“无废港口”建设,严控港口基础设施及运输装备污染物排放,持续开展沿海港口码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落实情况检查,推进渤海湾客(货)滚运输岸电常态化使用。深入落实“船舶碧海蓝天”专项行动,推广船舶污染物防治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拆船作业污染防治监管,推动拆船作业活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加强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四)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健全完善海洋环境预警监测体系,提升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资源共建、信息共享、应急协作与联防联控,做好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服务。推进预报技术升级,深化重点项目保障、滨海旅游等关键领域精细化预报服务。完善风暴潮、海浪、海冰等预报预警和防御决策机制,持续开展海洋灾害应急演练。加强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风险管控,推进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扩建,建立健全海上溢油等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动态评估、预警监测、应急协调、常态化防控机制,提高海洋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八、稳步拓展海洋开放合作,打造环渤海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立足烟台区位优势,强化“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架起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的桥梁纽带。对外发挥烟台面向东北亚地区的对外开放和辐射带动,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一)推进海上互联互通建设
对外发挥海上丝绸之路节点城市优势。拓展海上国际运输通道,支持烟台港与韩国、日本港口建立口岸合作机制,巩固日韩跨太平洋至美洲通道。畅通陆海经济大通道,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海河联运,开辟衔接东北亚、连接黄河流域的多式联运出海大通道。推动烟台国际机场与日韩口岸建立“多港联动”合作机制,打造面向东北亚的陆海物流枢纽。
对内深度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格局。积极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洋领域合作,加强与环渤海城市产业协同。推动烟台—大连“双城联动”、烟台与青岛都市圈联动发展。联合威海做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集群。与渤海湾南北岸港口深化战略合作,在山东港口一体化发展战略体系下,与青岛、潍坊、威海、日照等省内港口协同发展。
(二)拓宽海洋开放合作领域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绿色化工、海工装备、现代渔业、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的国际合作。进一步健全与日韩地方政府及重点企业海洋领域合作机制,聚焦海洋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开展招商引资,推进跨国技术链、产业链、服务链优势互补,探索中日韩跨境电子商务合作等。扩大与北欧国家在海工装备、海洋能源开发、海洋生态保护等领域合作,加强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海洋经济等领域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设施联通、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持续深化与非洲国家渔业合作、经贸往来,优化中非双向物流通道。
优化涉海企业对外合作布局。强化与国际商协组织联系对接,助力涉海企业布局海外市场,积极推进新加坡高速新型海上运输等项目。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模式,促进境外经贸合作绿色发展和数字化转型。鼓励涉海企业开展先进技术与设备进口,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立海外原料供保基地,加快布局海外仓,延伸国际供应链上下游服务。支持烟台涉海企业参加“千企百展”计划与境内外重大线上云展会,加大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企业开展国际科研合作。
(三)建强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
发挥自贸区、综保区等平台效用。推动实施自贸试验区海洋经济政策集成改革,在优质海洋种业培育引进、海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探索,进一步擦亮叫响“蓝色自贸”特色品牌。加强与海南自贸港合作,重点推进优质养殖技术与水产新品种等落地转化应用,不断提升现代渔业育种、海洋养殖等规模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培育‘北鱼南繁、南繁北养’产业新生态,带动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多赢。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探索跨境电商涉海特色产业发展,
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海洋开放品牌。推动与沿海国家及地区共建海洋产业园区,深化国际产能与市场合作,实施蓝色经济合作示范项目。提升中匈宝思德等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国际影响力,推动建立烟台—牙买加等海洋经济合作平台。积极融入国家高能级海洋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承办高规格海洋会议及赛事活动,争取国家级海洋合作平台、国际组织来烟台设立分支机构,实施“海外烟台”战略,擦亮“投资烟台”品牌。参与建设“丝绸之路高科技园区联盟”,办好中国(烟台)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等。
九、加快海洋经济改革创新,健全建设海洋强市体制机制
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方位提升海洋经济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丰富海洋经济政策工具箱,打造建设海洋强市良好环境。
(一)完善陆海统筹机制
优化配置陆海要素资源,统筹岸线、海湾、海域、海岛等开发利用和保护,强化海岸带承载联动功能。将“十五五”重点项目统筹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优化用海审批流程,完善联动审批机制,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坚持“引陆下海”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探索陆海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完善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机制,建立多式联运立体运输网,健全政企港对接机制,塑造港产城融合发展典范。推动政策制定协同互商,搭建海洋技术合作、海洋产业转移和协作平台,推动形成海洋产业园区合作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推动海洋领域重大项目联审联办。
(二)推进海洋依法治理
健全海洋法律法规,加强涉海领域立法工作,加强涉海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完善海洋生态领域公益诉讼多部门联动机制,做好证据收集、保全与修复执行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坚决防范违法用海用岛行为。推进海洋执法装备和队伍建设,形成紧密高效的涉海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海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海洋伏季休渔执法、涉外渔船管控和非法捕捞治理,提升海洋执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探索快速处置等新型执法模式。
(三)优化海洋金融服务
加强蓝色金融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烟台市蓝色产业投融资支持目录》,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促进蓝色产业投融资,推动高水平蓝色金融对外合作。加快提升专业化海洋金融服务,强化海洋保险保障,鼓励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海洋特色金融产品。推动投资基金发挥孵化器、加速器作用,支持拓展海洋经济新空间新赛道。用好海洋资源抵押担保和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增信措施,加大信贷资金支持海洋经济力度。围绕海洋产业集群建设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海洋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提高涉海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迭代升级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搭建信息互通桥梁,为项目融资提供金融指导,助推海洋产业对接金融市场。支持山东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搭建集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技术咨询于一体的省级海洋资源市场化流转平台。加强海洋经济金融与财税政策协同,有序探索股权投资、奖励补贴、风险共担等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发展海洋经济。
(四)强化海洋安全治理
持续推进“平安海洋”建设,健全海上安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打造海上大安全大应急格局。加强“陆海空天”一体化海上航行安全保障,深入实施渤海海峡数智化海上“高速公路”建设,持续推进“商渔共治”,防范商渔船碰撞,打造更高水平的海域安全航行环境。抓牢海洋安全生产防线,持续开展海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强化海上光伏平台等新兴业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海上安全事故事前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海上溢油风险防控,推进烟台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扩建。健全重点海域常态化联合巡逻执法机制,强化养殖海域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盗采海上养殖生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与全链条管理,严格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工作机制。大力推广现场速测技术,配备快检设备与试剂,筑牢质量安全源头防线。探索建设覆盖养殖、投入品、检验检测、流通等环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从“海洋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全面推行食用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食用水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
十、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协调
充分发挥烟台市委海洋委作用,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强化海洋经济工作力量,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建设新时代“海上新烟台”推进机制。支持海洋产业协会学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联盟等社会组织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健全海洋企业家、高水平海洋智库、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共同推进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二) 健全实施机制
围绕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做好年度实施分工,分解落实各涉海部门、区市的规划任务和目标,确保海洋经济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积极组织符合规划导向的重大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山东省海洋服务业重点项目等,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及监测体系,加强跟踪分析与评估。建立规划评估机制,组织开展规划中期和总结评估,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规划调整和完善建议等相关要求。
(三) 营造良好环境
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海洋项目“全链条、一站式”审批和实施机制,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度打造海洋强市品牌,广泛开展海洋经济相关宣传、解读、跟踪报道等活动,提升民众海洋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和参与海洋经济发展,形成关心海洋、认知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支持新时代“海上新烟台”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