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退回后获批1500万元的四川绵阳低碳城市绿色低碳城市建设项目,其经验教训对四川乃至全国同类项目都具有借鉴意义。如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等,申报失败并非终点,关键在于能否从评审反馈中找到改进方向。
被退回的根本原因在于对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首次申报时,低碳城市建设方案未充分体现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的支持重点,如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等等方面的论证存在明显不足。
第二次申报中,项目单位针对退回意见逐项整改:补充了低碳城市方面的详细技术方案,参照同类项目重新核算了投资估算,将绩效目标细化为12项可量化的考核指标。整改效果显著,项目顺利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