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哪些项目可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属于中央事权或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包括: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各类专项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有所不同,请参阅各专项管理办法和年度申报通知。
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补助比例是多少?+
补助比例因专项类型和地区而异。一般而言,西部地区的补助比例高于中部和东部地区,公益性项目的补助比例高于经营性项目。例如,西部地区的公益性项目补助比例可达到项目总投资的50%-80%,而东部地区经营性项目的补助比例通常不超过30%。具体补助比例以各专项管理办法和年度申报通知规定的标准为准。
项目申报需要哪些前置审批?+
项目申报一般需要取得以下前置审批:(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2)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涉及新建项目);(3)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权证;(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部分专项还可能要求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具体要求以各专项管理办法和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资金申请报告由谁编制?是否可以委托第三方?+
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单位可以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委托编制的,应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无论自行编制还是委托编制,项目单位均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如何拨付?是否需要偿还?+
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无偿资金支持,无需偿还。投资计划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至具体项目。对于当年可建成项目,投资计划一次性下达;其他项目分两次下达,第一次安排50%投资补助资金,第二次根据项目建设进展下达后续资金。项目单位应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同一项目可以同时申报多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吗?+
不可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也不得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申报。项目单位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时,需书面承诺不存在重复申请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的情况。如发现重复申报,将被责令整改,严重者将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哪些资金支持方式?+
中央预算内投资采用4种支持方式:(1)直接投资——适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非经营性项目,政府直接参与管理;(2)资本金注入——适用于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通过注入资本金享有权益;(3)投资补助——适用于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但符合国家战略的领域,政府一次性或分期补助,不参与项目决策和管理;(4)贷款贴息——适用于需要贷款支持的项目,通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项目发展。企业可根据项目特点"对号入座"。
项目申报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固定批次吗?+
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并无固定时间,通常在上一年第四季度或当年第一季度启动,分专项、分批次进行。部分专项实行常态化储备制度,如现代种业项目部分地区每年6月、12月各申报一批;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专项通常每年10月开展项目储备申报,次年4月可能进行项目补录。企业务必密切留意地方发改部门通知,及时掌握申报动态。
节能降碳专项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有何特殊要求?+
根据《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须提供节能诊断报告,详细说明项目能耗量、主要产品和设备能效水平、节能降碳潜力、改造措施建议和改造后节能降碳量等。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项目还需测算降碳成效。
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有多大?主要投向哪些领域?+
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350亿元,相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5%。资金主要聚焦5大领域23个专项: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铁路、水运、气象基础设施3个专项)、城乡建设与民生保障领域(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防灾减灾、保障性安居配套基建、粮食仓储、城市更新配套基建5个专项)、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领域(农业基础设施、和美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示范、重大区域战略建设4个专项)、绿色低碳和生态文明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国土生态修复、绿色低碳城市建设4个专项)、社会事业公共服务领域(教育基建、医疗卫生提质、文化保护传承、养老托育、社会服务兜底线、平急两用基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7个专项)。
项目完工后需要验收吗?有时间要求吗?+
需要验收。项目建成且具备验收条件后,项目单位要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完工报告,并及时更新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息。项目申报汇总单位负责组织有关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如验收不通过,项目单位应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再次验收;限期整改后验收仍不通过的,将收回全部中央预算内投资。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调整建设内容吗?+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或投资概算,应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对于不涉及重大变更的微调,可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对于重大变更(如建设规模变化超过10%、建设地点变更等),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需要接受哪些监管?+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接受多层次监管:(1)日常监管: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负责;(2)专项稽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部门组织开展;(3)审计监督:由审计机关依法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4)社会监督:项目信息应按规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未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库的项目可以申报吗?+
原则上,未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库的项目不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单位应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对于部分应急救灾等特殊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可适当简化入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