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乌鲁木齐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成投运

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地申报工作也在持续优化升级。相关动态如下。

项目建设通过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内。黑龙江乌鲁木齐发改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好项目运营阶段的跟踪服务,保障设施持续稳定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调整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根据规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需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投资概算超过批复金额10%的,需报原审批部门调整概算。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否则将被要求整改,严重的可能被调出投资计划并收回已拨付资金。

项目概况

该项目于2025年2月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同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核心设施、配套附属设施以及智能化管理系统等。

建成成效

  • 新增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服务能力221单位/日,较项目实施前提升66%;
  • 服务范围覆盖黑龙江乌鲁木齐8个乡镇(街道),惠及群众约10万人;
  • 设施运行效率提高28%,运营成本降低29%;
  • 项目建设期间累计吸纳当地劳动力167人次。

验收评价

经过24个月的紧张建设,黑龙江乌鲁木齐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于近日正式建成投运。该项目总投资428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427万元。

从项目评审的角度看,评审专家通常会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项目与支持方向的匹配度,二是前期工作的完备性,三是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四是投资估算的合理性,五是绩效目标的科学性。项目单位在编制报告时,应围绕这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论证,确保每个方面都有充分的依据和详实的数据支撑。

根据往年经验,申报材料的质量是影响项目能否获批的重要因素。完整的项目审批文件、详细的投资估算、科学的实施方案缺一不可。

当前中央预算内投资更加注重投资绩效,项目单位在谋划项目时不仅要考虑建设需求,更要考虑建成后的运营效率和持续效益。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资金下达方式经历了从直接拨付到国库集中支付的转变。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单位需开立零余额账户,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至施工方或供应商,有效减少了资金沉淀和挪用风险。

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建议项目单位提前谋划、充分准备。山东雅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提供专业申报服务,联系电话159-6455-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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