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文化保护传承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各地申报工作也在持续完善升级。相关动态如下。

为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文化保护传承专项投资计划顺利执行,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期组织对全省文化保护传承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对于投资补助比例较高的项目,评审时更加注重建设内容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以社会事业领域为例,教育基建项目重点审查学位供给的缺口分析是否充分,医疗卫生项目重点审查服务覆盖人群是否达到要求,养老托育项目重点审查新增床位数与区域需求的匹配度。项目单位应针对这些审查重点进行充分论证。

检查范围和方式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的采购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评审专家在审查时会关注招投标程序的合规性,存在违规操作的项目将被要求整改。

  1. 项目是否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有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情况;
  2.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情况;
  3. 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一致,有无长期停工或进展严重滞后的情况;
  4. 项目信息填报是否及时准确,有无瞒报漏报的情况;
  5. 劳务报酬发放是否符合规定(对以工代赈项目)。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项目管理规范、推进有序,但也有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本次检查覆盖全省24个文化保护传承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 个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于计划安排,主要原因包括前期手续办理时间较长、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等;
  • 部分项目中央资金拨付进度偏慢,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 少数项目信息填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未按要求每月更新;
  • 个别项目存在建设内容微调但未及时报备的情况。

整改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市县发改部门和项目单位限期整改。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整改贯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项目单位,将在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中予以扣减。

据了解,此次项目申报窗口期较短,项目单位需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专家建议,应密切关注省级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申报通知,及时对接主管部门了解具体要求。

下一步,各地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强化项目储备和申报辅导工作。项目单位应把握时间节点,确保申报材料按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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