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是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民生改善的重要资金来源。近期各地在项目储备和申报方面传来新消息。
为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社会服务兜底线专项投资计划顺利执行,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期组织对全省社会服务兜底线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项目管理规范、推进有序,但也有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检查范围和方式
对于首次申报的项目单位,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准备:首先,仔细研读申报指南,逐条对照申报条件,确认项目符合要求;其次,编制项目简介,涵盖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前期进展等核心信息,先与主管部门进行初步沟通;再次,按照申报要求逐项准备材料,确保不遗漏任何要件;最后,预留充足的审核和修改时间,反复打磨报告质量。
- 项目是否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有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情况;
-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情况;
- 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一致,有无长期停工或进展严重滞后的情况;
- 项目信息填报是否及时准确,有无瞒报漏报的情况;
- 劳务报酬发放是否符合规定(对以工代赈项目)。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加强项目储备是提升申报成功率的关键举措。建议各地建立常年开放、动态更新的项目储备库,对储备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应持续深化前期工作,推动项目由概念谋划向可研深化、由可研批复向初设批复转化,确保一旦申报窗口开启,能够快速响应、高效申报。
本次检查覆盖全省50个社会服务兜底线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 个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于计划安排,主要原因包括前期手续办理时间较长、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等;
- 部分项目中央资金拨付进度偏慢,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 少数项目信息填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未按要求每月更新;
- 个别项目存在建设内容微调但未及时报备的情况。
整改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市县发改部门和项目单位限期整改。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项目单位,将在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中予以扣减。
当前中央预算内投资更加注重投资绩效,项目单位在谋划项目时不仅要考虑建设需求,更要考虑建成后的运营效率和持续效益。
在具体执行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还受到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审计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建设程序的规范性、招投标制度的执行情况等。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招投标程序,确保每个环节经得起审计检查。
下一步,各地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辅导工作。项目单位应把握时间节点,确保申报材料按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