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项目申报工作时效性强、要求高,及时获取权威信息至关重要。本站综合各地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信息,整理如下动态。

据了解,此次项目申报窗口期较短,项目单位需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专家建议,应密切关注省级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申报通知,及时对接主管部门了解具体要求。

本次检查覆盖全省32个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范围和方式

为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投资计划顺利执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期组织对全省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1. 项目是否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有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情况;
  2.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情况;
  3. 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一致,有无长期停工或进展严重滞后的情况;
  4. 项目信息填报是否及时准确,有无瞒报漏报的情况;
  5. 劳务报酬发放是否符合规定(对以工代赈项目)。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项目管理规范、推进有序,但也有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 个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于计划安排,主要原因包括前期手续办理时间较长、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等;
  • 部分项目中央资金拨付进度偏慢,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 少数项目信息填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未按要求每月更新;
  • 个别项目存在建设内容微调但未及时报备的情况。

整改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市县发改部门和项目单位限期整改。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整改贯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项目单位,将在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中予以扣减。

从项目管理实践看,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是绩效目标的科学设定。许多项目单位简单套用模板,将绩效目标设定得过于笼统或过于理想化,导致后期绩效评价难以达标。正确的做法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预期产出,设定具体可量化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并明确数据采集方式和评价标准。

从全国情况看,中央预算内投资竞争日益激烈,项目储备质量成为关键。各地纷纷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规范。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调整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根据规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需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投资概算超过批复金额10%的,需报原审批部门调整概算。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否则将被要求整改,严重的可能被调出投资计划并收回已拨付资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建设。对于确实无法按期开工的项目,应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超过规定期限未开工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可能被调整出投资计划,已拨付资金将被收回。建议项目单位在申报前充分评估开工条件,确保资金下达后能够顺利实施。

本站将持续跟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动态,为项目单位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如需申报咨询,请联系159-6455-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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