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省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

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地申报工作也在持续优化升级。相关动态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将安排1071万元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用于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领域项目前期工作。

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时,项目建设必要性论证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论证应从国家战略层面、区域发展层面和项目自身层面三个维度展开:国家战略层面要体现项目对重大战略的支撑作用;区域发展层面要说明项目对补短板、强弱项的贡献;项目自身层面要论证建设时机和实施条件的成熟度。三层论证缺一不可。

储备库建设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项目单位在申报阶段就需要合理设定绩效指标,确保可量化、可考核。

入库条件

  •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扶持方向;
  •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已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录入信息;
  • 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基本确定。

动态管理

到2026年底,全省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储备项目不低于162个,总投资不低于72亿元。

保障措施

西藏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部署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项目储备库动态建设和常态化管理。

储备库每月更新,对成熟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对长期无法推进的调整出库。

从全国情况看,中央预算内投资竞争日益激烈,项目储备质量成为关键。各地纷纷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规范。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调整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根据规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需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投资概算超过批复金额10%的,需报原审批部门调整概算。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否则将被要求整改,严重的可能被调出投资计划并收回已拨付资金。

从政策执行的效果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还受到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审计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建设程序的规范性、招投标制度的执行情况等。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招投标程序,确保每个环节经得起审计检查。

下一步,各地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辅导工作。项目单位应把握时间节点,确保申报材料按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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