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通报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国家扶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其申报动态一直备受关注。以下是最新的项目申报相关动态。

本次采取"项目自评+市县审核+省级复核"三级评价方式,评价指标涵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

关于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区在项目申报时即要求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出具;有的地区则要求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贷款承诺书。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核心原则是配套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以同一笔资金重复承诺用于多个项目,否则一经查实将影响项目申报资格。

评价方法

新疆省发展改革委近日通报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对全省27个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

评价结果

优秀(90分以上)14个,良好(80-89分)20个,合格(60-79分)5个,不合格3个。

从政策趋势看,未来中央预算内投资将更加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方向将更加精准,绩效管理要求将更加严格。项目单位应密切关注政策调整动向,及时更新项目储备和申报策略。特别是双碳目标下的节能降碳改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更新、共同富裕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预计将持续获得重点支持。

结果应用

对评价优秀的市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投资;对评价不合格的项目,约谈负责人,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安排新增投资。

据了解,此次项目申报窗口期较短,项目单位需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专家建议,应密切关注省级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申报通知,及时对接主管部门了解具体要求。

以上信息供项目单位参考。具体申报要求以各地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欢迎拨打咨询热线159-6455-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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