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地申报工作也在持续优化升级。相关动态如下。
2026年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对于首次申报的项目单位,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准备:首先,仔细研读申报指南,逐条对照申报条件,确认项目符合要求;其次,编制项目简介,涵盖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前期进展等核心信息,先与主管部门进行初步沟通;再次,按照申报要求逐项准备材料,确保不遗漏任何要件;最后,预留充足的审核和修改时间,反复打磨报告质量。
一、支持方向
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帮助各地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就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扶持方向和申报条件进行权威解读。
- 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的重点项目,优先支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 前期手续完备、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开工项目或在建续建项目;
- 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紧密相关的项目,做好投资计划与"十五五"规划衔接;
- 民生急需、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优先保障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
- 向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适当倾斜。
二、申报条件
申请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项目已借助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取得统一项目代码;
- 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前期手续已完成(如需办理);
-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明确,地方配套资金贯彻,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 项目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项目未获得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补助标准
本专项根据项目性质和所在区域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原则上,东部地区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50%,中部地区不超过70%,西部和东北地区不超过80%。对特殊地区项目,可适当提高支持比例。
从区域分布看,东部地区项目质量普遍较高,但竞争也最为激烈;中西部地区虽然有一定政策倾斜,但项目前期工作不够规范是普遍短板。建议中西部地区项目单位重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必要时可引进东部地区的咨询团队协助,提高项目成熟度和申报竞争力。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单位须按照发改办投资〔2024〕1049号文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政策依据、前期手续落实情况、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合规性承诺等。
从全国情况看,中央预算内投资竞争日益激烈,项目储备质量成为关键。各地纷纷强化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成熟度,保障申报材料完整规范。
下一步,各地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辅导工作。项目单位应把握时间节点,确保申报材料按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