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立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跨部门协同机制

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是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民生改善的重要资金来源。近期各地在项目储备和申报方面传来新消息。

黑龙江省近日建立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跨部门协同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财政等6个部门共同参与。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资金下达方式经历了从直接拨付到国库集中支付的转变。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单位需开立零余额账户,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至施工方或供应商,有效减少了资金沉淀和挪用风险。

协同机制内容

  1. 联合办公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前期手续办理中的难点问题;
  2. 绿色通道制度:对拟申报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
  3. 信息共享制度:建立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实时更新手续办理进展;
  4. 联合督查制度:对已获批项目组织联合督查,确保各环节合规推进。

实施成效

机制建立以来,黑龙江省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项目前期手续平均办理周期缩短32%,项目申报成功率和投资计划执行率显著提升。

在项目可研报告审批环节,不同投资规模的项目审批权限不同。根据规定,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单个项目,总投资超过一定限额的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研报告,限额以下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建议项目单位提前了解审批权限划分,避免因审批层级错误导致审批延误。

多地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加强申报辅导服务,帮助项目单位完善申报材料。项目单位可主动对接,获取专业指导。

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时,项目建设必要性论证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论证应从国家战略层面、区域发展层面和项目自身层面三个维度展开:国家战略层面要体现项目对重大战略的支撑作用;区域发展层面要说明项目对补短板、强弱项的贡献;项目自身层面要论证建设时机和实施条件的成熟度。三层论证缺一不可。

温馨提示:项目申报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建议项目单位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59-6455-690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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