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项目单位及时掌握申报信息,本站持续跟踪各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进展。以下是近期重要动态汇总。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调整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根据规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需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投资概算超过批复金额10%的,需报原审批部门调整概算。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否则将被要求整改,严重的可能被调出投资计划并收回已拨付资金。
会议主要内容
为抢抓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政策机遇,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日组织召开全省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动员部署会。省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各市州发改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5年度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申报工作的最新要求,通报了上年度项目申报和实施情况,对2025年度申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指出,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将继续保持较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十分重视,抢抓政策窗口期,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
三方面工作要求
从近三年数据看,中央预算内投资各专项的申报借助率差异较大。其中,交通基础设施类专项通过率相对较高,约在40%至50%之间;社会事业类专项竞争激烈,通过率约25%至35%;农业农村类专项通过率约30%至40%;生态环保类专项通过率约28%至38%。总体趋势是申报项目数量逐年增加,通过率略有下降。
二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按照"项目等资金"的要求,对拟申报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可研审批、用地预审、环评批复等前期手续,确保资金计划下达后能够立即开工建设。
三要规范编制申报材料。严格执行发改办投资〔2024〕1049号文件要求,规范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确保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自洽。投资估算要有依据,绩效目标要可量化,合规承诺要真实有效。
一要精准对标政策方向。各地要逐条对照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精准确定项目申报方向,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支持方向高度契合。对不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不推荐上报,避免浪费申报资源。
时间节点
会议明确了2025年度气象基础设施专项专项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各市州须于3月15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并上报省级,省级审核后于5月1日前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根据往年经验,申报材料的质量是影响项目能否获批的重要因素。完整的项目审批文件、详细的投资估算、科学的实施方案缺一不可。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的采购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评审专家在审查时会关注招投标程序的合规性,存在违规操作的项目将被要求整改。
下一步,各地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辅导工作。项目单位应把握时间节点,确保申报材料按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