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通知的规定,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申报实行分阶段推进。执行性文件明确了年度工作重点、申报时间、审核流程和材料要求等环节的操作标准,项目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工作,否则将影响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的申报资格。
资格确认阶段,项目单位应核实以下条件:建设内容属于城市绿色基础设施、低碳交通和建筑节能改造范围;项目已纳入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按项目总投资的15%-30%补助;碳排放强度、绿化覆盖率、公共交通分担率等指标满足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的准入要求。评审侧重于时效性和当年度的特殊要求,任何一项不符合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申报材料方面,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工作通知要求项目单位提交一套完整的申报文件。资金申请报告是核心材料,须涵盖年度工作重点、申报时间、审核流程和材料要求等内容。此外,项目审批文件、碳排放强度、绿化覆盖率、公共交通分担率测算数据、配套资金证明等附件缺一不可。
提交和审核方面,2025年工作通知建立了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的分级审核制度。项目单位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材料,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评审侧重于时效性和当年度的特殊要求。工作通知具有时效性,年度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可修改后纳入下年度申报。
工作通知与年度计划紧密挂钩。2025年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工作通知中明确了城市绿色基础设施、低碳交通和建筑节能改造领域的年度支持规模和按项目总投资的15%-30%补助的执行口径。项目单位应关注工作通知中的名额分配和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优先支持方向,合理评估申报成功率。
回顾2025年度,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在城市绿色基础设施、低碳交通和建筑节能改造领域的投资安排体现了前期积累的延续性。2025年度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专项的重点在于巩固既有建设成果,城市慢行系统、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等已建成项目的运营效果评估为本年度的投资安排提供了参考依据。按项目总投资的15%-30%补助,资金投向更加注重补短板和强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