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体系持续改进,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向对项目申报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政策背景
从近三年数据看,中央预算内投资各专项的申报通过率差异较大。其中,交通基础设施类专项通过率相对较高,约在40%至50%之间;社会事业类专项竞争激烈,通过率约25%至35%;农业农村类专项通过率约30%至40%;生态环保类专项通过率约28%至38%。总体趋势是申报项目数量逐年增加,通过率略有下降。
2026年教育基建项目申报实行"非储不报"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二、支持范围
2026年,为进一步贯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基建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基建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当前教育基建领域发展实际需求,制定并印发了本指导意见。
获得教育基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批复内容实施建设。项目单位须每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建设进展信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 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的重点项目;
- 前期手续完备、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开工项目或在建项目;
- 符合专项支持方向、建设内容明确、投资规模合理的项目;
- 优先保障续建项目和收尾项目,保障已开工项目如期建成;
- 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倾斜。
三、申报条件
本指导意见明确,2026年教育基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 项目审批合规:项目需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取得项目代码。
- 前期手续齐全: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前期手续(如需办理)已完成或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前期手续办理承诺函。
- 资金来源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明确,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不存在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 项目单位合格:项目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不重复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四、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
- 东部地区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具体专项有所不同);
- 中部地区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
- 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
- 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支持比例;
- 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项目: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可适当上浮。
近年来,教育基建领域投资持续加力,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逐年递增。2025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达7350亿元,2026年进一步提高至7550亿元,其中教育基建领域是重点支持方向之一。本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明确2026年度教育基建项目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审核程序等核心事项,为各地申报和实施项目提供清晰指引。
五、申报程序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和项目性质,2026年教育基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如下:
- 项目储备:项目单位将项目信息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纳入储备库管理。
-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项目单位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批复格式文本》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 逐级审核上报:项目单位向区县发改部门提交,由区县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 省级审核: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开展现场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 国家评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估,择优选取项目批复并下达投资计划。
六、监督管理
申请2026年教育基建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调度监管力度持续加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实时查看项目进展、资金到位和建设进度等信息。项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更新及时,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被列入整改名单。
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完工报告,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原则上应在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
七、政策亮点
与往年相比,2026年教育基建指导意见呈现以下亮点:
- 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 强化绩效导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
- 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实行项目动态调整机制;
- 明确支持标准和区域差异,确保资金精准滴灌;
- 鼓励"一钱多用",做好投资计划与国家重大战略衔接。
八、申报建议
山东雅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醒各申报单位:2026年教育基建项目申报窗口期通常集中在上年第四季度至当年第一季度,建议项目单位提前谋划、充分准备,确保前期手续齐全、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规范,提高申报成功率。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热线159-6455-6901获取专业指导。
政策对项目申报条件、审批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是项目申报和实施的权威依据。
资金申请报告的投资估算部分是评审专家审查的重点。常见问题包括:建设规模与实际需求不匹配、设备购置价格偏离市场行情、预备费计提比例不符合行业规定、建设期利息计算有误等。建议参照同地区同类型已建成项目的实际造价水平,逐项核实投资估算的合理性,必要时附上询价记录或造价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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