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咨询服务

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和使用安排的决策部署,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以下6大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城乡融合发展、粮食安全能力建设、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人口高质量发展、美丽中国建设。具体支持方向详见《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领域目录》(发改投资〔2026〕113号)。

项目须已纳入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划,前期工作深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建设资金来源明确,配套资金能够落实。

二、时间节点

  • 在线申报开放:2026年3月1日
  • 省级初审截止:2026年4月15日
  • 国家申报截止:2026年5月31日
  • 评审阶段:2026年6月至8月
  • 公示阶段:2026年8月至9月
  • 资金下达:2026年9月至10月

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生态修复等领域的项目,在地方优先推荐的情况下,投资规模可适当放宽至2000万元。中央资金申请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不同领域的具体比例上限可能有所不同。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类型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须具备合法合规的审批手续,包括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环评批复等。

四、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须按照模板编制,含项目概况、投资计划、绩效目标)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3.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4. 用地审批文件
  5.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6. 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含地方配套资金、自筹资金证明材料)
  7. 项目绩效目标表(按照绩效目标编制指南填写,含碳减排指标)

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mkzdm.ndrc.gov.cn),单个文件不超过20MB。

五、工作要求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储备和筛选工作。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真实可行、材料完整规范。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实地核查和专家论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确保资金投向精准、使用高效。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文号:发改投资〔2026〕112号 发布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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