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工作时效性强、要求高,及时获取权威信息至关重要。本站综合各地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信息,整理如下动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方向包括: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重大基础设施专项、社会民生保障专项、科技创新专项、乡村振兴专项、区域协调发展专项等。各专项具体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详见各专项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
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范围
为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申报条件
强化项目储备是提升申报成功率的关键举措。建议各地建立常年开放、动态更新的项目储备库,对储备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应持续深化前期工作,促进项目由概念谋划向可研深化、由可研批复向初设批复转化,确保一旦申报窗口开启,能够快速响应、高效申报。
- 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库;
- 项目已取得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 项目已取得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涉及新建项目);
- 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权证;
- 项目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 项目资金来源已基本贯彻,其中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各专项管理办法规定;
- 项目未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2)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3)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权证;(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6)项目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7)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8)自筹资金证明文件。各专项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项目单位借助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逾期不再受理。
从政策趋势看,未来中央预算内投资将更加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方向将更加精准,绩效管理要求将更加严格。项目单位应密切关注政策调整动向,及时更新项目储备和申报策略。特别是双碳目标下的节能降碳改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更新、共同富裕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预计将持续获得重点支持。
五、工作要求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条件、材料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各地要加强项目储备,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具备开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