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2025-202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各地发展改革委积极响应,抓紧落实。
在技术方案论证方面,评审专家通常会关注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先进性体现在是否采用了行业推荐的先进工艺和设备,适用性体现在技术方案是否与当地条件相适应。建议项目单位在技术方案选择时,既要避免为了追求先进而采用不成熟的技术,也要避免因循守旧选用淘汰落后工艺。
生态文明专项按项目类型和所在地区实行差别化补助比例:
一、扶持范围
2025年生态文明专项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支持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包括入河排污口整治、流域水生态修复等;
- 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提标改造、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等;
-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项目建设;
- 生态保护修复: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湿地保护恢复等项目建设。
二、补助标准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2025年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区在项目申报时即要求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出具;有的地区则要求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贷款承诺书。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核心原则是配套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以同一笔资金重复承诺用于多个项目,否则一经查实将影响项目申报资格。
| 项目类型 | 西部地区 | 中部地区 | 东部地区 |
|---|---|---|---|
| 公益性项目 | 不超过80% | 不超过60% | 不超过40% |
| 准公益性项目 | 不超过60% | 不超过45% | 不超过30% |
| 经营性项目 | 不超过40% | 不超过30% | 不超过20% |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申报指南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