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工作,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可量化、可考核,现就有关补充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绩效目标在原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基础上,增加以下必填指标:
- 碳减排指标:须明确项目实施后年度碳减排量(吨CO₂当量),并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分析章节保持一致
- 就业带动指标:须明确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分别带动就业人数
- 投资拉动指标:须明确项目带动的社会投资规模
- 区域发展指标:须明确项目对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二、强化量化要求
所有绩效指标须量化表述,不得使用"显著提升""明显改善"等模糊表述。产出指标须明确数量、质量、时效等维度。效益指标须设定基准值和目标值,便于对比评价。
三、规范填报格式
绩效目标表须按照统一模板填写,指标名称、指标值、数据来源、计算方法等栏目不得留空。多年度项目须分年度设定绩效目标值。
四、加强审核把关
各省级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审核项目绩效目标,对指标设定不合理、量化程度不足、目标值与投资规模不匹配的,应退回修改后重新上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对各省份上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复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纳入资金安排。
来源:财政部 文号:财预〔2026〕28号 发布日期:2026-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