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咨询服务

各省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汇编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6〕112号)要求,各省份陆续印发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现将各省通知核心要点汇编如下。

一、各省通知总体要求

各省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申报范围、条件、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 明确本地区项目申报时间节点(一般比国家截止时间提前15-30天)
  • 细化本地区重点支持方向和优先级
  • 明确省级初审流程和评审标准
  • 要求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和初筛

二、各省申报截止时间

各省份省级初审截止时间集中在2026年4月1日至4月15日之间,部分省份分两批受理。请项目单位关注本省份发展改革部门发布的通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三、重点省份申报要求要点

山东省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方向。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可放宽至1000万元。

广东省

广东省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生物医药等方向,要求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深圳市单列申报计划。

江苏省

江苏省重点支持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新能源等方向,分两批受理项目申报。

浙江省

浙江省重点支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海洋经济等方向,要求项目单位通过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河南省

河南省重点支持现代农业、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方向,对乡村振兴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四川省

四川省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等方向,对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来源:各省发展改革委 文号:各省文号不同 发布日期:2026-01月至2月
专业咨询服务

山东雅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相关服务,可承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业务,同时提供申报流程指导、申报材料审核与项目全流程申报咨询服务。

全国咨询热线:400-688-0652 手机:159-6455-6901(微信同号) 邮箱:11581305@qq.com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明湖广场 1 号楼
上一篇:上一份政策文件下一篇:下一份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