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是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民生改善的重要资金来源。近期各地在项目储备和申报方面传来新消息。
通知要求各地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和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对符合条件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承诺制等改革举措,力争将项目审批时间压缩30%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定期通报各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影响投资计划执行的地区进行约谈提醒,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加快建设。
一、完善审批流程
通知明确,各地要优先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用能、环保等要素需求。对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在土地指标安排、规划许可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二、强化要素保障
为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从审批效率、要素保障、协调推进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
三、建立协调机制
从项目评审的角度看,评审专家通常会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项目与支持方向的匹配度,二是前期工作的完备性,三是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四是投资估算的合理性,五是绩效目标的科学性。项目单位在编制报告时,应围绕这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论证,确保每个方面都有充分的依据和详实的数据支撑。
对于投资补助比例较高的项目,评审时更加注重建设内容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以社会事业领域为例,教育基建项目重点审查学位供给的缺口分析是否充分,医疗卫生项目重点审查服务覆盖人群是否达到要求,养老托育项目重点审查新增床位数与区域需求的匹配度。项目单位应针对这些审查重点进行充分论证。
四、加强督促指导
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