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作为国办发〔2024〕52号的配套文件,首次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专项债资金不得投向的项目类型。
一、负面清单项目类型
以下类型项目严禁使用专项债资金:
(一)无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
(二)楼堂馆所类项目
(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市场化产业项目
(五)其他禁止类型
二、特殊情形说明
三、违规使用处罚
对于违反负面清单规定使用专项债资金的:
明确禁止使用专项债资金的项目类型清单,包括无收益纯公益性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市场化产业项目等,是项目合规审查的核心依据。
2025年3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作为国办发〔2024〕52号的配套文件,首次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专项债资金不得投向的项目类型。
以下类型项目严禁使用专项债资金:
对于违反负面清单规定使用专项债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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