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审核重点时间节点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2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部署2026年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明确申报时间节点、审核重点、投向领域要求等关键事项,是2026年专项债申报的核心指导文件。

文号:发改投资〔2025〕856号发布日期:2025-06-20
山东雅邦咨询政策研究团队
专注专项债政策解读,累计服务项目超过200个
最后更新:2025年7月

2025年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2026年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是各级发改部门组织项目申报的核心依据。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6年专项债项目申报分为四个批次:

  • 第一批次(集中报送):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 第二批次: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
  • 第三批次: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 第四批次: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
  • 建议各地优先在第一批次报送成熟度高的项目,后续批次可补充新谋划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符合专项债投向领域要求(负面清单之外)
  • 已完成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取得
  • 环境影响评价已获批
  • 建设资金来源已明确,专项债需求合理
  • 项目收益能够覆盖债券本息(覆盖倍数≥1.2)
  • 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 三、审核重点

    发改委审核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 投向领域合规性:项目是否属于专项债支持领域,是否触碰负面清单
  • 前期手续完备性:立项、可研、用地、环评等手续是否齐全
  • 项目成熟度: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周期是否合理
  • 收益测算合理性:收益来源是否真实,测算参数是否合理
  • 建设内容合规性:是否存在变相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
  • 四、双平台填报要求

    项目申报需同步在两个平台完成填报: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基本信息、投资估算、建设内容等
  •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填报融资方案、收益预测、还款计划等
  • 两个平台的填报信息应保持一致,如有差异需说明原因。

    五、试点地区特殊政策

    "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享有以下特殊政策:

  • 省级审核通过后即可发行,无需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批
  • 项目审核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统一标准
  • 发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报备
  • 试点地区应建立完善的项目审核内控机制
  • 核心要点

    • 12026年分四个批次申报,首批截止2025年10月31日
    • 2必须完成立项、可研、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
    • 3双平台填报信息须一致
    • 4审核重点:投向合规+手续完备+收益合理
    • 5试点地区省级审核即可发行
    • 6首推成熟度高的项目在第一批次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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