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做工程咨询、项目申报的朋友,经常会遇到一个高频问题:国企牵头做的投资项目,到底算不算政府投资项目?能不能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流程申报审批?甚至还有人把国企自筹资金的项目直接混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果走流程的时候卡了壳,耽误了项目进度。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复杂,只要把两个概念的定义捋清楚,边界一下子就能划明白——国企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完全是两类不同性质的项目,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先来说说什么是真正的政府投资项目,这个在官方文件里其实有非常清晰的定义:政府投资项目,核心前提就是必须使用政府性资金,说白了就是动用到了公共财政收入里的钱,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还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这些公共部门筹措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了资金来源,它的决策主体也非常明确,就是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项目主要投向公共领域,比如市政道路、公立学校、保障性住房这些公益性或者准公益性项目,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服务需求,而不是追求市场化盈利。

那国企投资项目属于哪一类呢?我们国家把全社会的投资项目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政府投资项目,另一类就是企业投资项目,不管你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只要是企业作为主体投的项目,都归在企业投资项目这个大范畴里。也就是说,国企投资项目本质上就是企业投资项目的一个分支,和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投资项目,在性质分类上是一样的。

为什么很多人会把两者搞混?主要是因为国企有国资背景,很多国企承担了不少地方城市建设、产业配套类的项目,所以默认国企做的项目都是政府出钱的政府投资项目,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国企投资项目都不会动用政府性资金,建设资金要么是国企自身经营积累的自有资产,要么是国企凭借自身信用从银行获得的市场化贷款,或是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市场化渠道筹措来的钱,和公共财政资金没有直接关系。当然了,也有少数国企项目会获得部分财政补贴,但只要项目的决策主体是国企,主要资金来源是市场化筹措,那依然归类为国企投资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那有没有例外情况呢?如果一个项目,国企出了一部分钱,政府财政也出了一部分钱,那该怎么算?这种情况其实也很好判断,只要项目总投资里政府性资金占了主导,或者说项目本身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推进的,那就会被认定为政府投资项目,反之,如果只是少量财政补贴,主体还是国企自筹、国企决策,那依然属于企业投资项目里的国企投资项目。

最后再给大家敲一下重点,区分这两类项目最核心的标准,从来都不是投资主体是不是国企,而是资金来源和决策主体:只要是实打实花了政府性资金、由政府主管部门决策的项目,才算得上是政府投资项目;只要是国企作为决策主体,主要资金来自市场化筹措,哪怕你是全资国企,项目也得归到企业投资项目里,不能混同成政府投资项目。搞懂这个边界,不管是做项目申报还是走审批流程,都能少走很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