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做企业投资还是申报政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都是绕不开的核心文件,但有个小问题经常闹得合作双方不愉快:这份报告的编制费,到底该谁掏钱?尤其是多方合伙的项目,你推我我推你,本来好好的合作意向,因为几万块钱的编制费闹得不愉快,甚至散伙的都有。

之前就有个做工程的客户找我,说他跟另外两个合伙人一起拿了一块地做产业园,前期谈好了他负责出资源,另外两个出钱,结果临了要做可研申报立项,对方说可研是你找的机构,费用该你出,我这个客户说我只是牵线,项目是咱们三家的,费用肯定要一起摊,两边僵了半个多月,项目推进都停了。其实这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特别简单,核心原则就一条:谁靠这份可研实现自己的核心目标,谁承担编制费用,万变不离其宗,按着这个标准捋,基本不会错。

我们一个个说常见的情况,第一种就是国企、事业单位或者地方平台公司申报政府项目,不管是申请专项债还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这笔费用肯定是申报单位自己出,而且按照规定,可研编制费本来就应该列入项目的前期工作预算,走正规的财政审批流程就可以,不可能让第三方来出这个钱。这种情况逻辑也很简单,你是项目的申报主体,可研是你用来拿批文、争资金的核心材料,受益者是你,费用自然你承担。

第二种是普通的商业合作项目,比如甲方有一个投资计划,委托乙方负责前期的开发对接,需要做可研来办理立项手续,这种情况明确是甲方付费。因为项目是甲方主导的,可研做出来是给甲方用来实现立项、融资这些目标的,乙方只是配合工作,不可能让乙方承担这笔费用。当然如果双方合同里提前约定好,把编制费纳入项目前期成本,那也可以按着合同来,但一般默认规则都是谁主导项目谁付费。

第三种就是多方合资共同开发的新项目,还在筹备阶段,还没有正式注册公司,这种情况怎么算?一般来说,可研编制费属于项目的前期筹备成本,应该由所有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平摊,最后等合资公司注册完成之后,再把这笔费用纳入公司的开办费用里统一核销。刚才说的那个产业园项目,其实就是这种情况,三家一起投资做项目,可研是给整个项目用的,费用自然三家分摊,没道理让牵头的一方独自承担。当然如果提前有约定,说牵头方负责前期费用,折算成股份,那另当别论,按着约定来就好。

第四种是创业者找投资机构融资,需要做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商业计划书用,这种情况千万别指望投资机构给你掏这个钱。我见过不少创业者刚起步,觉得我做报告是给投资人看的,该投资人出钱,实际上投资人见过的项目太多了,不可能给每个意向项目都掏编制费,哪怕最后你拿到投资了,这笔前期费用也都是创业者自己承担的。毕竟你做可研,核心目的是说服投资人给你投钱,最终受益人是你和你的创业项目,这个钱肯定要自己出。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就是企业申请政府补贴类项目,不管是技改补贴还是创新补贴,还是产业扶持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都是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这笔费用也基本都是申报企业自己承担。个别地方的政策会说,拿到补贴之后可以把编制费纳入项目支出申请核销,但本质上还是先由企业自己垫付,不会让第三方来出这笔钱。

最后总结一下,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项目,可研编制费的承担主体从来都没有什么模糊空间,核心逻辑就是“谁受益,谁付费”,谁最需要这份报告达成自己的目标,谁就来承担这个费用。提前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写进合作协议里,就不会出现临了扯皮耽误项目进度的情况,毕竟几万块钱的编制费事小,耽误了项目立项、错过了申报窗口,那损失才是真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