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我接连接了好几个光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跟客户沟通的时候,听到了一个挺新鲜也挺争议的事儿:现在不少地方直接把整个县、甚至整个地级市的整县推进屋顶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拿出来公开拍卖,起拍价从一个亿到几个亿不等,而且成交之后就规定整个区域只能这一家企业做,其他企业哪怕再有实力,也进不来拿不到项目。消息一出来,不少做光伏的客户都炸了:这不是变相收过路费吗?等于凭空给行业加了一个天价门槛啊。

做过屋顶光伏的朋友都知道,现在这个行当本身就是“算着成本过日子”的微利生意,每一分钱投资都得抠着花才能算出利润。现在凭空多了几个亿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成本,平摊到每一块安装的光伏板上,每块板的成本直接涨了3块多,整个项目的投资成本硬生生上浮了50%左右。再加上前些年国内光伏补贴早就全面退坡了,现在收益全靠发电卖电回本,本来投资回收期就需要8到10年,现在一下子加了这么多成本,不少项目算下来直接变成了干赔本的买卖,根本没有盈利空间。

那么很多人就好奇了,地方为什么好好的要搞这么一出?说透了其实也很简单,说白了就是地方财政需要快速补充收入。前些年不少地方常用的公共资源变现方式,比如城市停车收费特许经营权,现在监管越来越严,操作空间越来越小;而传统的土地拍卖、招商引资这两年也没那么顺畅,很多地方土地流拍并不少见,于是就盯上了整县屋顶光伏这块看起来没被开发的“新蛋糕”。把全市全县的屋顶资源打包,设置一个排他性壁垒,一次性拍卖出去就能立马拿到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财政收入,来钱确实比一点一点招商快得多。

但问题是,这种操作从根子上来说,其实是违背了国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消除地方保护壁垒的政策导向的。本来整县推进屋顶光伏的初衷,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光伏产业,带动碳减排和农户增收,结果变成了少数企业拿到垄断权,还要把拍卖成本转嫁给下游,最后要么是项目质量缩水,要么是农户和企业的利益受损,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其实没什么好处。

从我接触这个行业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这种整区域排他性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本质上就是个别地方为了快速补财政缺口搞出来的急功近利之举,绝对不会是整个光伏行业的长期主流方向。现在国家能源局已经多次发文,要求清理整县推进屋顶光伏开发中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这种垄断式拍卖的操作,后续肯定会越来越少。对于真正做实业的光伏企业来说,与其花几个亿去拍特许经营权,不如沉下来做好项目质量,下沉到区县做分布式开发,反而能拿到更健康的项目,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