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绕不开的就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可研”。很多入行没多久的朋友会觉得,可研不就是立项用的一份制式报告吗?现在不都网上备案了,为啥还要专门花钱做这份报告?今天咱们就把可研的背景和实际核心作用讲清楚,尤其是很多人没看透的一点:对大部分项目方来说,做可研最核心的用途根本不是走发改备案,而是拿土地。
先给大家捋一捋可研这份文件的来龙去脉,其实可行性研究这套方法诞生于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开发田纳西河流域,第一次把可行性研究用到了项目前期论证里,慢慢就成了全球投资项目通用的前期论证方法。咱们国家是在上世纪90年代正式把这套方法引入,建立了符合国内投资管理要求的可研编制体系,算下来到现在已经用了三十多年,哪怕投资制度改了好多轮,它至今仍然是各类建设项目前期最重要的核心文件之一。
这里就回到很多人都会问的那个问题:现在按照国家发改委“放管服”的要求,绝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只需要在在线平台填个备案表,或者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就能完成备案,流程简化了好多,为啥还要费劲单独做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呢?
答案其实非常实在,也非常接地气:国家层面的备案确实不再硬性要求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了,但是你往下走到地方,基层的自然资源部门、招商部门在出让土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建设工程审批这些环节的时候,仍然会把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合规性的核心评估依据。我接触过太多的项目方,一开始觉得备案就能搞定,结果去拿地的时候被国土部门卡了,要求补可研,临时赶工出来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反而耽误了好几个月的拿地时间,太不划算。
换句话说,这么多年下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核心用途其实已经发生了转移——原来可研是给发改立项审批用的核心文件,现在对咱们大多数项目方来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第一用途已经不是走发改备案流程,而是拿土地。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咱们站在地方部门的角度想一想,地方招商部门拿出一块工业或者商业用地,肯定要先确认这个项目是合规的、能顺利走完后续的所有立项建设流程,如果项目本身不符合政策或者根本通不过立项,地方部门肯定不敢轻易把地给你——要是地给出去了,最后项目立不了项开不了工,土地闲置不说,后续还容易引发一堆的合同纠纷,甚至要吃官司,谁都不愿意担这个责任。反过来讲,如果你的项目能拿出一份合格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地方相关部门的审核拿到了土地,那后续立项基本就稳了,不会有什么大的变数。
很多朋友还会问,一份标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框架都包含哪些内容呢?其实万变不离其宗,翻来覆去就是核心的几块内容:首先是项目建设背景,讲清楚你为什么要做这个项目;然后是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政策、市场、技术多个维度说明项目能做;接下来是梳理清楚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比如占地多少、建什么建筑、采购什么设备都写明白;之后还要做对应的市场研究,分析项目产出的产品或者服务有没有市场;还要做详细的经济指标和技术指标测算,算清楚项目要花多少钱,能赚多少钱,技术上能不能实现;最后给出明确的研究结论,说明这个项目是不是可行。
说白了,可研就是把你“要做这个项目”这件事,从想法落到纸面上,给所有监管部门和投资方一个清晰、完整的论证,只要抓住核心需求——政府项目重程序合规,企业项目重拿地合规,写出来的报告基本就不会出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