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朋友问我,国企和民企混改之后成立的公司,怎么做好财务监管才能避免矛盾,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其实接触了不少混改企业之后我发现,不用搞一大堆花里胡哨的制度,最常用也最有效的核心方法其实就两个,只要把这两个落地,基本上就能把财务风险锁死。
第一个方法,就是从根源上划清楚规则,把大额资金的决策权锁进集体决策的框架里,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具体怎么做呢?就是在公司最开始定规矩的时候,也就是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里,就把丑话说在前面,明确约定好:不管是哪一方掌权,只要超过了特定额度的资金动用,或者是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这类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会投票审批,通过之后才能执行,不能绕过股东会直接拍板。
很多混改公司出问题,都是因为一开始没把这个规则写死,要么是大股东觉得自己占股多,我说了算,大额资金说调走就调走,要么是一方管财务,暗戳戳通过关联交易把钱转出去,最后出了问题,另一方再想追责就难了。提前把规则写清楚,多少钱以上必须集体审批,相当于给大额资金上了一把锁,不管哪一方想动大钱,都得所有股东点头,从根源上就避免了一言堂的问题。
第二个方法,就是落地“两支笔”联签制度,这个方法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是真的管用,现在很多成熟的混改公司都在用。具体怎么操作呢?核心就是财务核心岗位由混改双方分别派出,比如说一般是国企出财务经理,民企出财务会计,或者反过来也可以,只要是双方各出一个核心财务负责人就行。之后所有的对外支出,不管金额大小,都必须两个人同时签字确认,少一个签字,出纳都不能放款。
这套机制妙就妙在,它互相制约,又不会耽误正常经营。你想,如果只有一方的人管财务,很容易出现偏向自己股东的情况,比如通过不合理的采购、关联交易把钱转移出去,另一方根本不知情。现在两个人都是各自股东派来的,都要对自己的派出方负责,一方想动不该动的钱,另一方肯定不会签字,自然就把漏洞堵住了。之前我接触过一个混改的工程公司,就是用了这个制度,民企派的财务会计发现有一笔上百万的采购,供应商是国企方股东的关联公司,价格比市场价高了三成,直接就拒签了,最后重新招标,给公司省了二十多万,还避免了国有资产变相流失的问题。
这套机制从根上来说,就是杜绝了单一股东把持财务权的可能,也堵住了通过不合理支出输送关联利益的漏洞,不仅能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对民企股东来说,也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大股东侵害,是真正双赢的监管方式。
其实混改公司的财务监管,核心就是“制衡”两个字,不用搞太复杂的体系,把这两个基础方法落到实处,不打折扣执行,就能解决绝大多数的财务风险问题,让混改公司能踏踏实实经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