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沙,做了十几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接触过各行各业的客户,今天说的这件事,真的让我哭笑不得。前阵子给一个客户提交完初稿,对方提的修改意见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本来以为会说项目数据或者产品定位有问题,结果客户指着报告开头的编制依据说:你这写得太少了!你看我找别家做的可研,编制依据都能写个一两页,密密麻麻列了几十条各种规范、政策,你这才列了不到半页,内容肯定不够充实啊。
我当时听完差点没笑出来,这不就是典型的“外行看门道,内行看热闹”,把编制依据的作用完全理解偏了。今天就把这个很多人都搞错的误区说透,让大家做可研的时候别再踩坑。
首先先给大家说句行内实话:编制依据这个部分,在整个可行性研究报告里,本质上就是个“形式性”的内容,真的没人会较真一条一条核对。很多客户觉得列得越多,显得报告越专业、越扎实,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先说说审批端的情况,现在提交可研给发改部门立项,审批部门的办事人员和领导,大多不会深究你列的编制依据对不对,真要是碰到需要专家评审的项目,外聘的专家也不会对着你的编制依据一条一条捋。为什么?因为可研涉及的行业太多了,做农业项目的专家,不懂化工行业的最新规范;做工业项目的专家,也记不清文旅项目到底引用哪条政策,真要一条一条核对,光这部分就要花好几天时间,根本没有这个必要。说白了,编制依据存在的意义,只是证明“我这个报告不是瞎编的,是有国家规范、政策、上位规划做支撑的”,只要能覆盖到项目核心的内容就行,和数量多少、页数多少一点关系都没有。
反而列得越多,出错的概率越大,踩坑的几率越高。这几年各行各业的规范更新速度真的太快了,就说环评相关的规范,还有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几乎每年都有调整,你为了凑页数,把能找到的规范全都列上去,一不小心就把已经废止的旧版本规范列进去了。万一真碰到较真的专家,一眼看到你引用了过期规范,哪怕你报告核心内容全对,也会给专家留下“不专业、不严谨”的印象,反而得不偿失。我之前就听过同行的例子,为了凑编制依据的页数,把十几年前已经废止的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列进去了,结果专家评审直接提出来,硬生生让他们修改了重新上报,平白多耽误了半个月立项时间。
那可能有人会问了,编制依据到底该怎么写?是不是越少越好?其实也不是,核心原则就是“够用就好,精准就行”。一般来说,编制依据只需要列三类内容就够了:第一类是项目对应的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核心政策,比如你做乡村振兴项目,列一下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文件,当地的乡村振兴规划就够了;第二类是项目所属行业的核心控制性规范,比如做工业项目,列最新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做建筑项目列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够了;第三类是项目自己的前置文件,比如项目的选址意见、土地预审函,这些是必须列的,因为这是项目合法的前提。
很多客户会有“编制依据列越多越专业”的误解,本质上还是没摸透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核心逻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核心是论证项目是不是可行,市场有没有需求,技术是不是合理,投资收益能不能达标,这些核心内容才是真正要花功夫做的,编制依据只是搭架子的部分,根本不是评委。真没必要为了凑门面堆页数,多了纯属画蛇添足,搞不好还会帮倒忙。
下次再看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别再盯着编制依据的页数嫌少了,把精力放在项目核心论证上,比什么都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