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做实体的老板,在对接地方招商部门、筹备工业项目拿地的时候,大概率都会卡在同一个细节问题上:提交给国土和发改部门上会评审用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底该找谁写才合规?能自己编吗?还是必须找第三方机构出?
我接触过不少初次拿地的企业负责人,一开始都默认:反正上会的正式文件,肯定得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才管用,自己写的肯定不被认。毕竟这么多年工程咨询行业的常规操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拿地上会的核心法定文件,一直都是第三方咨询机构的业务范围,很多企业也就自然而然形成了“必须第三方做才合规”的固化认知。
但其实很多人没注意到,最近这几年随着土地出让流程简化、工程咨询资质改革,土地出让前项目上会评审的要求其实已经悄悄调整了,关于编制主体的要求早就松绑了。按照现在自然资源部门和发改部门的通行规则,建设项目用于拿地上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本不是必须由第三方机构来操刀,项目业主单位自己其实是可以自行编制的,完全符合合规要求。
说直白点,现在给批土地上会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主体其实有两个完全合规的选择:要么企业自己上,要么找专业第三方外援。
如果你的企业本身有懂项目申报、懂工程经济的专业团队,对项目的市场前景、投资强度、营收利润、社会效益这些核心内容都摸得门清,也清楚当地上会评审的核心考察点,完全可以自己组织团队撰写报告去上会评审,流程上根本不会卡你。毕竟现在已经取消了强制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加盖工程咨询资质章的规定,只要报告内容符合要求,主体资格是完全没问题的。
当然了,如果企业是第一次拿地,内部没接触过这套流程,也没有专门负责项目申报的团队,怕自己写的报告重点不对、内容缺项,过不了评审耽误拿地进度,找我们这类长期做项目可研的专业第三方咨询机构来代笔,也是完全合规可行的。很多人担心找第三方是不是有什么门槛,其实只要找有实际项目经验、熟悉当地评审规则的团队就行,不用纠结所谓的资质问题,现在政策早就放开了。
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不管是自己编还是找第三方,核心都要抓住拿地上会评审的考察重点: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产业方向符合不符合园区规划、环保能耗能不能达标,这些才是评委真正关心的内容,比编制主体是谁重要多了。只要内容符合要求,不管是谁编的,都能正常进入评审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