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一位参与地方国企混改的朋友聊天,他问了我一个挺有意思也挺关键的问题:民企入局跟国企合资成立新的混改公司之后,这家新公司派出来的董事长,还能保留原来国企的行政级别吗?以后能不能顺着行政级别往体制内调回去?

其实不止我这个朋友,很多第一次参与国企混改的民企老板,甚至是刚从国企出来参与混改的管理人员,都会纠结这个问题。毕竟在很多人的固有印象里,国企就跟行政编制挂钩,带级别的领导走到哪都有对应的待遇,要是混改之后级别没了,很多人还觉得吃亏了。

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得先回到国企混改的核心目标上。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始,我国国企混改的核心方向从来都是「市场化改革」——说白了就是要把国企从过去完全依附行政体系的单位,改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市场主体,核心就是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去掉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让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来竞争发展。

既然核心是市场化,那行政级别这种带有明显计划体制特征的设定,自然就是要逐步取消的对象。早在2018年的时候,国家就明确提出了,要推动国有企业去行政化,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不得将企业经营管理者纳入党政机关干部管理范畴。后来出台的一系列混改操作指引里,也反复强调了新组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建立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对应原有行政级别。

那可能有人会说了,我原来在国企是正厅级,参与混改之后级别就真的没了吗?这里要分两种情况说:如果你是原来国企的在册人员,组织安排你到新混改公司任职,你的人事关系如果还保留在原国企,那你的行政级别可能还会保留在原单位,但那只是你个人的人事身份,跟这家新成立的混改公司没关系,公司本身不会套用你的原有行政级别,对外也不会按照这个级别享受行政待遇;如果你的人事关系已经转到新混改公司了,那基本上就不再保留原有行政级别了,你就是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待遇跟你的岗位职责、公司业绩挂钩,不再跟行政级别绑定。

那对于新成立的混改公司本身来说,不管你原来合作的国企是正厅还是正局级单位,新公司从注册成立第一天起,就不再具备原有国企的行政级别,完全按照《公司法》来运作,不需要对应哪一级行政规格。很多朋友担心没有行政级别会不会办事情不方便?其实反过来想,没有行政级别反而少了很多行政束缚,混改公司可以完全按照市场化的规则招人、定工资、做决策,不用再层层打报告等行政审批,效率反而会高很多。

还有一种常见的误区:很多民企觉得,跟国企混改能不能蹭个行政级别,方便后续拿资源拿项目?其实真没必要,现在政策对市场化混改企业的支持是普惠的,不会因为你有行政级别就多给,也不会因为你没有就少给,反而要是抱着蹭行政级别的想法进去,最后反而容易被行政规则绑住手脚,发挥不了混改的优势。

总的来说,现在混改的方向已经非常明确了,新成立的混改公司去行政化是板上钉钉的规则,不管是参与混改的民企,还是参与混改的原国企管理人员,都得顺着市场化的思路来,别再抱着行政级别那套老想法不放。选对了市场化机制,反而比一个虚无的行政级别,能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