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想要参与国企混改的民营企业老板找我们咨询,说我跟国企这边的一把手关系特别好,谈得也差不多了,为什么还要写各种报告,开会上会走一堆流程?不能直接敲定吗?是不是对方故意不想跟我合作,找借口卡我?

其实真不是这样,我之前就反复跟大家说,私人关系再好,也架不住国企混改是“公家的大事”。从性质上来说,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或者国企对外投资引入新股东,本质上属于国企的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必须走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流程,上党委会或者董事会讨论是绝对绕不开的,没有任何例外。

很多人觉得,上会不就是走个过场吗?领导点头同意了,大家举个手就完事了,真不是这么简单。国企开“三重一大”的会,参会的绝不是只有董事长、总经理几个主要领导,法务、财务、投资、运营这些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都必须到场,而且会上每个人的意见,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都会完整记录在会议纪要里,留存归档,以后不管是谁来查,都能查到原始记录。

我听过不少人说,反正领导说了算,主要领导点头了,肯定能过,这话真的是对国企内部的权责逻辑不了解。你要知道,国企里法务、财务这些关键岗位的主管,本质上是对国有资产负责,不是对某一位领导个人负责,他们就是国有资产的“看门人”,原则性比大家想象的强得多。要是你的混改项目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或者程序上不合规,就算董事长、总经理都点头同意了,他们该卡还是会卡,一点面子都不会给。

为什么他们敢卡?因为责任是绑在部门身上的,出了问题首先找法务、财务问责,要是他们签字同意了,将来项目出了问题,他们跑不掉,所以不可能为了给领导面子,把自己搭进去。反过来,要是主要领导强行绕开流程拍板,最后自己反而会陷入被动,一旦被审计查出问题,谁都保不住。

所以你看,要求走流程,要求提前做可行性研究,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真不是多此一举,更不是故意刁难。之前你跟国企领导私下对接得再好,那都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不走流程,不按规矩来,这个项目就始终是“私人对接的事”,不是合规矩的公家项目,随时都可能出问题。按“三重一大”走完流程,把所有事项都放到台面上讨论,所有环节都留下合规记录,相当于给项目上了一道“合规保险”,将来不管是审计还是巡查,都能站得住脚,不管对国企还是对民企,都是一种保护。

还有人问,走完三重一大的决策流程就完了吗?其实还要配套梳理清楚新公司的岗位权责,混改之后很多民企负责人会进入经营层,一定要把董事会、经营层、国资监管部门各自的权责划分清楚,写进公司章程里,避免之后出现权责不清的矛盾,这也是混改合规里非常重要的一步,很多人就是一开始没理清,后面合作出了大问题。

总结下来一句话,参与国企混改,千万别想着靠关系走捷径,规矩才是最大的保护伞,按流程走完“三重一大”,理清权责边界,项目才能走得稳走得远。要是你对混改的流程不熟悉,需要帮忙编制合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梳理权责体系,也随时可以找我们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