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刚接触建设项目立项的朋友都会问同一个问题:我已经写完可行性研究报告了,是不是还得单独再做一份节能评估报告?其实这个问题答案真不一定,能不能立项、需不需要单独做,核心要看国家的规定,以及你项目本身的能耗情况。

首先我们得明确一个硬性规则:只要是固定资产投资类的建设项目,想要顺利立项开工,节能审查是必须过的一关,这不是可选项,是强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凡是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既不能开工建设,就算你偷偷建完了,也不允许投产使用。换句话说,节能这关过不了,项目从根上就是不合规的。

那节能评估审查主要卡哪些点?简单说,核心就是两块,一块是建筑本身的节能指标,比如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标准、采暖制冷系统的能耗达标情况;另一块就是生产类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是不是符合节能要求,有没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落后设备。其实我们常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里,本身就要求有专门的章节来阐述项目节能相关的内容,包括节能措施、能耗估算等等,但这并不代表你不用单独做节能评估材料了,要不要单独出文,核心判断依据只有一个:就是项目建成运行之后,年综合能耗总量是多少。

根据国家现行的节能评估相关规定,项目需要提交的节能相关材料一共分成三类,复杂度和工作量从高到低排,分别是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及节能登记表,不同类型对应不同的能耗区间,要求也完全不一样。

我们先来说要求最高、内容最复杂的节能评估报告书。按照规定,只要你的项目年综合能耗折算成标准煤之后,总量超过了3000吨,就属于高能耗项目,必须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这类报告书要求非常详细,不仅要算清楚项目各环节的能耗总量,还要对项目符合节能政策的情况、节能措施的合理性、能耗指标的先进性做全面论证,还要专门做节能效果评估,整个编制周期长,工作量也大,后续还要提交给节能审查部门做专门评审,流程相对繁琐。

接下来是第二类,也就是节能评估报告表。如果你的项目年综合能耗折算下来是在1000吨到3000吨标准煤之间,那就只需要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就可以了。相比于报告书,报告表的内容更简洁,只需要按照规定的表格框架,填清楚项目基本信息、能耗情况、节能措施就可以,不需要做太深入的专项论证,编制工作量比报告书小很多,审查流程也要简单一些。

最后一类,也是要求最低的节能登记表。如果你的项目年综合能耗折算下来,总量低于1000吨标准煤,就属于低能耗项目,不需要单独做评估,只需要填写一份节能登记表,交给相关部门做备案就可以了,整个流程走下来非常快,几乎不会额外增加太多工作量。

总结一下,这三类材料里,前两种也就是节能评估报告书和报告表,是需要走正式的节能评估审查流程的,而最后一类节能登记表,只需要做登记备案就可以。也就是说,项目年综合能耗的大小,直接决定了你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套流程,不存在“所有项目都要单独做节能评估报告”这个说法。

在这里也提醒一下准备立项的朋友,在准备材料之前,一定要先提前算好自己项目的年综合能耗,确定好对应的材料类型,别做无用功,也别漏了必须的材料,耽误项目的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