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个老客户带着一份别的机构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来找我,一进门就把报告“啪”地拍在桌子上,火冒三丈地说,我花了小一万块做报告,怎么第一章内容跟后面章节写的一模一样,这机构不是摆明了偷懒糊弄人吗?我拿过来翻了翻,当时就跟他解释清楚:这真不是咨询师偷懒偷懒,反而说明人家做报告是按规范来的,这种重复完全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国标编制要求,哪怕是最新的可研编制大纲里,也明确要求第一章和后续的核心内容要有对应重复。

很多人不理解,做报告不就是要简洁吗?重复内容不是凑字数骗钱吗?其实核心问题是,大家搞错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核心服务对象。很多业主以为,可研是给我自己看的,当然怎么简洁怎么来,为什么要重复写内容?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本质上来说,第一服务对象不是甲方业主,是负责项目审批的政府部门审阅人员。你换位思考一下,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天要收多少份项目报告?少的三五份,多的十几份,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少则七八十页,多的上百页,领导和审批人员哪有时间从第一页看到最后一页,把所有内容都逐字逐句读一遍?

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审批人员拿到报告,只会翻前3-5页,就得快速抓住这个项目的核心信息:项目在哪建?建什么内容?总投资多少钱?资金从哪来?建成之后有什么效益?符合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把这些核心信息拿到了,才能初步判断这个项目过不过,要不要往下走流程。如果第一章不把这些核心内容提炼放进去,要让审批人员翻到二三十页才找得到建设内容,翻到四十多页才找得到投资规模,人家光找信息就要花十分钟,效率一下子就下来了,对你项目的审批也没好处。

说白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章的重复,其实是给审批者“减负”的,把所有核心指标提前放在最前面,让人家一眼就能抓到重点,不用翻完整本报告才能做判断。这个时候,甲方读着觉得重复不舒服,其实真不是编制机构瞎糊弄,而是审批规范就是这么要求的。哪怕你去看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本,第一章总论里也明确要求,要概括总结后续章节的核心内容,方便审阅者快速获取信息,这本就是规范要求的写法,不是偷工减料。

当然了,也不排除有些小机构会借着这个要求故意凑字数,把大段没用的内容复制粘贴进去,但正常的符合规范的重复,是把项目核心信息在第一章提炼总结,方便审批阅读,不是无意义的凑字数。作为业主,你要是觉得读着重复不舒服,其实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你看报告只需要看细节就够了,但从审批的角度来说,这种重复是必须的,也是合理的。大家以后拿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看到第一章和后面内容重复,先别着急骂机构偷懒,先看看是不是符合规范要求,别错怪了正经按规则做事的咨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