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上能不能建仓储物流?这个问题放在十几年前,根本就算不上一个问题——那会儿土地分类还没那么细,工业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本来就在同一个大分类里,很多工厂拿了工业地,顺手就划出一块甚至大半用来做仓储,没人会说什么违规。
但是这些年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用途管的越来越严,土地分类也做了精细化调整,工业和仓储物流早就“分家单过”了。按照现在最新的土地分类标准,仓储物流用地已经是独立的土地类别,编号是W,而工业用地的编号是M,两者有完全不同的使用范围和管控要求,严格来说,现在如果没有明确的兼容审批,直接在工业用地上搞大规模的仓储物流,确实是不符合土地使用规范的,真要是碰到严格的土地督察,还可能被认定为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个政策调整,一下子就戳中了很多实体企业的痛点。你想想,只要是做生产的实体企业,哪能离得开仓储物流?原材料要囤,产成品要放,整车发货也要有临时停靠周转的场地,绝大多数企业都需要在工厂周边配套一块仓储物流空间。但要是单独拿一块仓储物流用地,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太折腾了:一来,很多产业园区里存量的仓储物流用地本来就少,工厂已经选好址落地了,附近根本没有现成的仓储用地可供出让;二来,单独拿地不仅要重新走审批流程,还要额外掏一笔买地的钱,对本来就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来说,成本压力一下子就上去了。
所以现在行业里的普遍实操方式,其实走的是弹性路径:大部分需要配套仓储的工业项目,都会在拿地申请的时候,明确申请“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物流用地”,只要在规定的兼容比例范围内,一般都能通过审批;还有一些大型生产+物流一体化的项目,会直接申请工业和仓储混合用地,把两类用地的比例明确写进用地条件里,合规性就完全没问题了。
当然这里也存在一些现实的矛盾:按照目前很多地方的规定,工业用地配套仓储的比例一般都卡的比较死,大多只允许不超过总用地面积7%或者15%的配套仓储,对一些依赖大仓储的行业来说,这个比例根本不够用。比如做家具生产的企业,成品家具体积大,需要的仓储面积甚至比生产车间还大;做生鲜食品加工的企业,需要配套大面积的冷链仓储,小比例的兼容根本满足不了需求。要是这个时候还死死卡着原来的比例不放,不准企业放一定规模的仓储物流,那不就是硬生生把企业的手脚捆住了吗?企业发展都受限制,地方的就业和税收从哪来?
其实政策的初衷是规范土地管理,避免土地用途混乱,并不是为了卡死企业的合理需求。这些年国家也一直在提,要实施弹性土地用途管制,满足实体经济的合理用地需求,所以地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其实完全可以在合规的范围内,给企业多一点灵活操作的空间。对确实需要配套大面积仓储的生产项目,只要符合片区的总体规划,不妨在用地兼容比例上做适当调整,或者直接批准为混合用地,既符合规范,又能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
对企业来说,也一定要提前做好规划,不要等拿了工业地才想到要搞仓储,最好在拿地之前就明确自己的仓储需求,提前向国土部门申请兼容或者混合用地,合规拿地,避免后期出现违规的问题。总而言之,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大框架下,用好混合用地和用地兼容性的政策,既能守住土地管理的底线,又能帮实体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这才是对双方都有利的处理方式。
